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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需要得到一系列配套改革文件的支持。计划签发多少证明文件?此外,证券市场需要为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提供哪些服务?
季晓楠:作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总纲领和总章程,《指导意见》要解决和明确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原则性和关键性问题。解决和回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面临的大量具体操作性问题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此,有必要制定一系列与《指导意见》相配套的专项改革文件,可能需要一系列详细的实施细则来明确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方法,有些需要进行试点,有些规定或意见可以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制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原则、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这是第一步。《指导意见》进一步具体化和明确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总体原则、要求和重点任务。下一步,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有必要制定一批专项配套改革文件,可称为第三步。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制定一些实施细则。目前,《关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已经出台,其他大部分专项配套改革文件也已经出台,但成熟程度不同,这决定了专项配套改革文件不能一起推出。但是,总的原则应该是尽快出台,尽快出台,为尽快落实《指导意见》提供依据和遵循。
资本市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平台。改革开放以来,包括证券市场在内的资本市场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资本市场的支持和推动。无论是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还是推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无论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是加快国有企业并购,无论是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是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都离不开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事实上,如果没有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全面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职工持股、允许部分国有资本转换为优先股、探索在少数特定领域设立国家特殊管理股票等改革措施的实施将难以推进。可以相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资本和证券市场将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标题:政策落地生效需要证券市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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