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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博客、微博)记者王杰

反腐败工作仍在推进。

根据北京(房地产)纪检监察网站的消息,根据北京市委督查领导小组的部署,7月21日,北京市委第一督查小组组长刘春芳、第一督查小组副组长张向北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浩反馈情况。

检查组认为,首创集团“依山吃山”现象突出,存在与民营企业利益转移、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调查还显示,首创集团违规改善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待遇,低价购买下属企业开发的房产,“四风”问题依然突出。

上述企业是否涉及首创集团-首创置业(02828,香港)旗下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行为是否会损害首创置业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给小股东造成损失,应如何赔偿?《国家商报》的记者发起了调查。

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刘春芳指出,干部群众在检查中也反映了首创集团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一是党和企业没有抓住“管”的关键和“严”的关键,两个“责任”严重模糊。用人失误,治理官员不严。对纪委工作的领导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不够,没有督促纪委严格执行纪律,没有形成鲜明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讲党性、守纪律的企业文化。纪检部门未能履行监督职责。

首创集团“靠山吃山” 低价买下属公司房产

王浩表示,检查组还客观地指出了首创集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

《商业日报》记者在北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查询,发现该集团旗下有五家房地产企业,即首创置业有限公司、首创仲晶(天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是否涉及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如果首创集团的一名高管低价从首创置业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其作为福利房分配给内部高管或员工,就侵犯了首创置业上市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

然而,目前公开披露的信息并不表明哪个下属企业开发了低价收购的房产。《国家商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首创置业的相关人士,他们表示不知道事情的内幕。

小股东的利益很难维护

无论是否涉及首创置业,只要开发主体不是首创集团100%控股的企业,上述低价购买房地产的行为都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然而,在这方面,小股东将陷入维权的困境。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杰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通常会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低于正常利率的利率向下属公司放贷;中标高价合同;在销售方面,产品以低价出售给下属公司;土地溢价出售给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这将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简而言之,当信息披露不充分或滞后时,中小股东无法完全掌握细节,因为他们不知道。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是很常见的。

首创集团“靠山吃山” 低价买下属公司房产

如果它侵犯了小股东的利益,应该如何赔偿?欧阳杰表示,很难做出相应的补偿。首先是很难找到;其次,很难界定,除非中国证监会发现并命令该公司自行取消或纠正。

金融界资深投资银行家黄立冲认为,此事涉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目前中国没有针对中小股东的赔偿办法,也没有提起诉讼的可能。由于外界对腐败的细节一无所知,公司通常会在筛选后披露某些细节,因此小股东根本没有相关证据。

标题:首创集团“靠山吃山” 低价买下属公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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