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47字,读完约11分钟
白摄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满足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群体的投融资需求,为大众创业和创新打开大门。另一方面,网络金融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央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填补了空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空白,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将告别野蛮增长,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互联网金融监管终于登陆。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为整个互联网金融业的顶层系统而设计的。随后,银监会、证监会等部委将根据具体行业,如个人点对点贷款(p2p)和股权众筹,发布具体监管规定。
这是中国首次出台全面的互联网金融政策和措施,也是首次明确界定互联网金融的界限。近年来,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业终于走出了“真正监管空".”的尴尬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规定的实施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强心剂”、“指南针”和“警示灯”,这鼓励了行业的发展,也宣告了“野蛮增长”时代的结束。
各种形式的监管机构是明确的
根据《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监管将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同时,在监管职责方面,已经明确划分,即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对包括个人点对点贷款和网上小额贷款在内的点对点贷款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负责网络保险的监督管理。
“这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第一个专项纲领性文件。系统全面地传达了互联网金融的顶层设计方案、框架、要求和原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增长”,进入了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镇说。
对于业内有关监管规定的各种传言,浙江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陈建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监管政策出台,整体管理方法和思路不会有太大变化,可能会在技术、管理、流程优化、合规等方面有一定的规定。,而平台的资产和风险控制能力将日益成为p2p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行业领导也对建立分业监管模式发表了意见。派派贷款首席执行官张军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央行已经出台了指导意见,银监会的监管意见将更加严格,这将加快p2p行业崩溃浪潮的到来,促进行业的净化,引导行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比预期的更加严格,预计各部门提出的具体意见将更加严格荣360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叶大庆进一步向记者解释说,《指导意见》首次为互联网金融划了一个圈——鼓励互联网金融向普惠金融和小额金融发展,对服务机构和p2b、p2n等主要客户模式将实行监管限制。叶大庆认为,这已经结束了“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的争论。网络金融仍然离不开金融的本质,金融需要专业的人和机构来做。例如,银行的主要业务仍由银行主导,吸收个人资金到大型机构和企业的模式将面临限制。
“没想到,互联网金融以前是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这次它提升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位,直接鼓励互联网金融补充传统金融优势,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我们合作。”排派贷款首席执行官张军告诉记者。
P2p的特点是“信息中介”
说到互联网金融,p2p是大多数人想到的第一件事。作为近两年出现的一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通过互联网产生了各种p2p平台,形成了一个吸引私人资金、投资各种民间融资需求、嫁接各种传统金融产品的巨大市场。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明确、严格的法规和管理限制,p2p行业鱼龙混杂,各种问题如“涨潮”、“退潮”时有发生。然而,一些平台打着“信息中介”的旗号悄悄设立“资金池”,这也使得p2p非法集资案件频频出现。
根据网上贷款主页的数据,2015年6月新增了125个问题平台。截至2015年6月底,共有786个问题平台,占整个行业p2p平台总数的27.9%。为了迅速打开局面,许多初创企业不断挑战红线,恶意竞争,甚至欺诈。无尽的负面信息让许多投资者对p2p平台又爱又恨。
“但这种情况应该在《意见》发表后得到改善。对于资本而言,不确定性的风险要小得多,值得投资的对象不超过十几个。激烈的竞争将使价格越来越高。”叶大庆告诉记者,据估计,80%的p2p将被迫退出没有转型的竞争。另一方面,基于平台的创新模式将继续得到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的认可和支持。
根据《指导意见》,未来中国银监会将对包括个人点对点贷款(p2p)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点对点贷款进行监管。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个人p2p贷款的性质和功能,即p2p机构应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信息互动、匹配和信用评估等信息中介服务。
“这意味着p2p机构不得提供以第三方担保、储备资金系统和资金托管为代表的信用增级服务,不得设立私募基金池,这将结束一些p2p平台打着信息中介旗号非法集资的混乱局面。”诺亚财富集团研发中心研究员燕表示,《指导意见》的实施必将带来p2p行业新一轮的洗牌。
事实上,早在《指导意见》发表之前,业界就很清楚p2p基金托管将在未来由银行完成。作为一家早在2012年就开始研究和探索p2p资金托管的支付公司,富友支付于2014年接受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p2p网上贷款资金托管的研究。富友在他的专题报告中指出,第三方支付参与p2p资金存管源于长期的市场探索,目前p2p公司迫切需要支付公司跨银行交易的能力、产品的快速迭代和运营响应速度。虽然“银行托管”的背书功能是p2p的刚性需求,但目前整个p2p市场仍然很小,除了少数企业外,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与银行讨价还价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银行从事的是“存管”业务,而不是“托管”业务。
业内人士称,存管业务是指银行在p2p平台上存放资金,该平台可以随时提取资金,但银行没有义务监管资金的流向。托管要求银行为平台的借款人和投资者分别开立账户,银行根据指令转移资金。整个流程平台无法获得资金。
排派贷款首席执行官张军表示,有了“方上剑”,银行开始有信心扩大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传统金融机构也将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客户,双方不一定是互补的,也可能是共生的。
“最近,许多传统银行都来找我们,希望我们能出口技术,帮助它们改造互联网。”张军告诉记者,“我们热切期待银监会出台p2p监管规定。”
股权众筹“大时代”即将到来
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第一年,也是股权众筹快速发展的一年。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新形式,股权众筹行业在《指导意见》中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业内人士认为,这必将为迅速发展的众筹行业再添一把火。
作为创新的先锋,广东省宣布将于7月至8月启动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目标,到今年年底将建立50个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
互联网公司和行业巨头也抓住了机会,加快了布局。最近,小米正式推出其众筹平台——小米众筹。自去年年底以来,包括京东、阿里、腾讯、平安和万达在内的行业领袖都参与了众筹。蚂蚁金服旗下的股权众筹平台蚂蚁大可是上海首家获得工商注册确认的股权众筹企业。营业执照号为“001”,这是中国首例,也是股权众筹领域的一件大事。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的众筹按照项目回报方式可分为股权众筹、奖励众筹、债权众筹和公益众筹。股权众筹可以分为主导投资股权众筹和非主导投资股权众筹(个人直接投资、联合投资等)。)。股权众筹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大众创业创新方面表现突出。
根据网上贷款公司和英灿咨询最近发布的《2015年中国众筹行业半年报》,截至2015年6月底,中国共有众筹平台235个,其中股权平台数量最多,达到98个,占中国运营平台总数的46.45%。目前,211个众筹平台运行正常,上半年新增53个众筹平台;共筹集资金46.66亿元。
世界银行预测,到2025年,中国的众筹投资预计将达到460亿至500亿美元,其中约70%至80%将通过股权众筹实现,这是一片蓝色的海洋。
众筹网行业合作伙伴刘景宏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采访时指出,中介平台的专业性,尤其是发现风险的能力非常重要。“目前,法律或政府没有硬性规定,要求如何披露风险信息,因此完全取决于中介平台的自律。中介平台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是否提供专业的风险控制,是否提供专业的投资指导,对保护投资者权益至关重要。”刘景洪说道。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股权众筹应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为股权众筹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网上贷款之家的联合创始人朱明春表示:“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当前活跃的互联网金融氛围和国家不断出台的“双创新”扶持政策。众筹行业正是借此东风取得了蓬勃发展。”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玉栋曾表示,股权众筹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随着政策环境的逐步明朗和“双创新”氛围的影响,股权众筹的“大时代”即将到来。同时,股权众筹的相关机制,如信息披露、保荐人违约惩罚机制等,仍需行业自身不断完善和升级,以确保行业稳定快速发展。
加快企业上市
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互联网金融公司上市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由于政策和上市规则的限制,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中国上市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本《指导意见》强调鼓励合格的高质量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吸引了眼球,并在2014年获得融资。2015年发展的关键在于谁最先登陆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千人协会秘书长易欢欢表示,互联网金融公司应抓住机遇,尽快实现资产证券化。
“91金融成立之初就有上市目标,目前正进入上市辅导阶段,力争在2016年上市,成为a股“互联网金融”的第一股。”91财经联合创始人吴去年12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2014年7月2日,91金融宣布完成第二轮融资,由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牵头,宽带资本和经纬创投紧随其后,融资金额2亿元。
“91金融希望通过上市补充和增加资本,加强信用背书,提高市场信任,弥补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不足,促进国内金融生态系统的改善。”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采访时,财经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许指出,《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合格的优质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未来在国内上市照亮了光明,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资本市场打开了互联网金融的大门,是对这一行业最大的认可。在政策的支持下,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将成为一种现象,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第一股将很快诞生,之后,互联网金融上市的浪潮可能会到来。此前,一些接受美元投资的公司也有解散vie、重返国内资本市场的趋势。
标题:互联网金融将告别“野蛮生长”
地址:http://www.7mne.com/rbxw/8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