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7字,读完约3分钟

昨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投资者诉沈凯虚假陈述案(报价002278,咨询)一审已宣布判决结果,要求沈凯向三名投资者支付投资余额损失、印花税损失和佣金损失共计8万余元,案件受理费由沈凯承担。“第一批投资者诉沈凯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案获得成功判决。根据判决,第一批投资者的索赔几乎100%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介绍了此案。

投资者诉神开股份虚假陈述一审获胜

索赔尚未结束

沈凯股票今年2月宣布,已收到上海证监局的处罚决定。经核实,沈凯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沈凯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凯设备”)在2010年至2012年的销售业务活动中,应部分客户的要求为客户预开销售发票,并在预开发票但未实际交付时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并记录了预计成本。2012年末,沈凯有限公司一次性冲销了2010年至2012年所有预开发票但未交付的金额。其中,前几年预开发票但未交付的金额实际上应调整前几年的收入和成本,但公司在2012年直接减少了销售收入和成本。

投资者诉神开股份虚假陈述一审获胜

上述行为导致沈凯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0年虚增利润总额占13.16%,2011年虚增利润总额占0.06%,2012年虚增利润总额占18.79%。

尽管该公司后来举行了道歉会议,但仍未能平息投资者的不满,一些投资者提起诉讼,要求沈凯股份赔偿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

从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出,在这起诉讼中,部分投资者除了获得投资者损失赔偿外,还通过庭外调解与公司取得了赔偿。据王志斌介绍,目前,第二批投资者的诉讼材料将于近期提交法院,第二批投资者的索赔金额近100万元。后续投资者的诉讼材料也在紧张准备之中。预计沈凯股票最终将面临数百名投资者的索赔。“在2011年2月24日至2013年11月20日期间购买沈凯股票但在此期间未全部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然而,目前,王志斌收到的判决只是一审判决。“判决能否生效取决于沈凯股份是否上诉。即使进入二审,我们也同样有信心二审将取得全面胜利。”

投资者诉神开股份虚假陈述一审获胜

该公司的大股东导致战争继续暂停交易

根据公司的情况,沈凯有限公司此前宣布了两件不容忽视的重要事情。首先,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寇玉婷于今年7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寇玉婷提起诉讼。

另一个是公司暂停交易几天的进展。昨天晚上,沈凯股份宣布了拟规划的重要事项:通过各方的积极运作,拟规划的重大事项已被确定为公司主要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到目前为止,此事涉及的具体实施方案仍在谈判中。由于此事尚未计划,可能仍有不确定性。因此,沈凯股票决定继续停牌。

标题:投资者诉神开股份虚假陈述一审获胜

地址:http://www.7mne.com/rbxw/9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