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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管理改革的重点是无论什么,应该管理什么,如何管理。

7月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发布了《关于调整和优化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职能,促进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4月底,天津、上海、江苏等13个地方审计机关制定了绩效事项清单,明确了清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定。下放给企业的审批项目主要包括投资规划、产权管理、企业改制和部分领导管理等。“SASAC将权力下放给国有企业主要是为了确定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活力,使它们更能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宏观研究部主任贾金晶告诉《国家商报》。

多地国资委向企业放权:清单以外事项企业自主决策

与此同时,报告显示,SASAC地方政府也在关注资本管理、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对此,贾金晶认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层次是金融控股集团,由资本经营,因此以资本经营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最根本方向。

许多地方的企业权力下放

记者获悉,《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管名单》已于7月8日公布。以天津市为例,该清单分为两部分,即“审核、批准、预备案和决定”清单(以下简称“审核清单”)和“备案后申报”清单(以下简称“备案清单”)。

其中,审计清单包括发展战略管理事项、主营业务管理事项、重组和重组管理事项等14个主要项目和45个子项目。备案清单包括规划管理项目、一般产权管理项目等13个主要项目和29个子项目。报告显示,天津已将监管事项减少了20%。

名单还指出,今后天津SASAC将严格按照名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名单以外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自主决策。

此外,陕西、河北、江苏等地也从四个方面给企业以权力:主营业务的投资规划、产权管理、企业改制和部分领导的管理。如陕西、河北将企业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审批分散在主营业务范围内;河北省取消了国有股东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管理,取消了因国有股东破产、清算、注销、合并、分立而导致的上市公司股东变更的管理;江苏已明确省级企业的重要子公司名单,其改革方案需报省SASAC审批,其他子公司的改革方案由集团独立审批。

多地国资委向企业放权:清单以外事项企业自主决策

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以资本经营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设立一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根据《SASAC报告》,各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按照“以管资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从管理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营、提高资本回报率、维护资本安全四个方面积极探索。

为什么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要以资本管理为重点?

贾金晶说:“目前,稍大一点的企业都是金融控股集团,他们的管理模式主要是管理资本,即根据资本的估值来维持和增加资本的价值。这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总趋势。”

他还认为,如果中国的国有企业想要具有竞争力,就需要建立一个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与此同时,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肖一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SASAC从旧的“管人管资”管理体制向“管资”管理体制的转变,是国有资产监管改革中的一块硬骨头。

从资本管理的具体方式来看,报告称,在资本投资方面,地方中小企业普遍加强了对一级企业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和投资计划的管理;资本收益方面,一级企业财务预决算和国有资本收益归集管理明确,企业工资总额、年金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审批通过。

此外,在资本运营和资本保障方面,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还审批国有股权变动和产权转让协议等事项,审计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并派出监事。

标题:多地国资委向企业放权:清单以外事项企业自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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