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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8月4日电(记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4月4日获悉,湖北省检察院近日以维护英雄烈士名誉为由,对侵犯四川省凉山州灭火英雄烈士名誉的张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27名森林消防员和3名当地消防队员在灭火行动中英勇牺牲。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这30名同志为烈士。
然而,来自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的张最近在网上发表了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了梁山烈士的名誉。张的不当言论受到了集团成员的提醒和谴责,激起了集团成员的愤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调查,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对张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英烈没有近亲属或者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诉讼。随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履行了诉前公告程序,书面征求了30名烈士近亲属的意见,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并请求张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其行为对烈士名誉的影响。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标题:湖北:检察机关对侮辱烈士网民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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