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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记者12月28日获悉,在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华光玉鸟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违规,于2015年12月6日召开了纪律委员会会议,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发现华光玉鸟未如实披露实际股权控制关系,夸大2012年净利润,夸大2012年营业收入等违规行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公开谴责玉鸟及其时任董事、侯琦、刘、任、,时任独立董事钱明杰、王龙标、卢志宏,时任监事郭宇、,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世贞,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森。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知中国证监会和山东省政府,并将其记录在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朱宝珍)
标题:青鸟华光存多项违规 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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