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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农村规划无规划、建设无序、农村规划照搬城市规划理念和方法、脱离农村实际、实用性差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指导意见》,从树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规划理念、努力推进县(市)农村建设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的覆盖面和实用性、加强农村规划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农村规划工作,扭转上述不利局面。
根据指导意见,各地要树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规划理念,高度重视农村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市)人民政府应针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的薄弱环节,首先做出基础设施建设决策,并根据建设决策推进农村规划;要坚持县(市)农村建设规划先行,建立以县(市)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和指导的镇、乡、村规划体系;建立县(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参与、专项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多元调控的规划机制;要建立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村庄规划机制,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态度动员、组织和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把村民对规划内容的审议和同意作为改进农村规划工作的重点;村庄规划应遵循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项目的管理要求,并根据实际原则简化规划内容。
县(市)农村建设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是: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市)都要完成县(市)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明确农村体系,划定农村居民点控制边界,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区域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是:到2020年,所有农村住房将得到规划和管理,行政村将有基本的村庄改造安排,如果条件允许,将编制更全面的村庄规划。暂时不具备村庄规划条件的,可以以乡、镇或者面积较大的为单位进行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作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
各地要全面推进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要严格执行县(市)农村建设规划的风格控制要求,重点审查新农村住宅的风格;加强农村住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开工建设和规划核实管理。同时,要大力加强基层规划管理力量。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基层规划与土地站(站、科)共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规划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房屋设计和施工技能。此外,要建立和完善对违法建筑的查处机制。根据《城乡规划法》,应当细化农村违法建设的处罚措施,履行乡镇人民政府查处农村违法建设的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把农村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作为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评价指标,纳入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进行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检查结果将作为制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以支持农村地区危房改造、传统村庄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每年评选出一批农村建设规划示范县,并对一批规划实施较好的村庄进行表彰。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5年12月10日
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指导意见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扭转乡村无规划建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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