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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博客、微博)记者齐越

在实际控制人和前高管在腐败案中“失去联系”后,明星电缆(603333,Guba) (603333,sh)也陷入了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

昨日(7月26日),星空传媒宣布,已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湖北省宜昌市吴家岗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根据该公司披露的刑事判决结果,明星电缆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罚款100万元,追回非法所得284.3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星空传媒只披露了对该公司的处罚,并未披露是否有任何自然人受到处罚。这是否意味着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在内的许多前高管都没有被追究责任?

《民族商报》记者注意到,《刑法》的有关规定规定,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犯罪中,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本案涉及的自然人的情况,明星有线电视董事兼秘书蒋向东告诉记者,“这种情况是(涉及)两位高管的,这有披露的范围。他们不是现任高管。”至于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广元是否涉案,姜向东表示,“实际控制人与此事无关”。

虚税486万元

去年11月,星空传媒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半年多的调查、起诉和审判,该案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

昨日下午,星空传媒宣布收到湖北省宜昌市吴家岗区人民法院(2015)鄂吴佳邢钢子楚第00025号刑事判决书。在本案的刑事判决中,被告星光电缆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纳。

另外,从被告单位星光电缆的非法收入中追回约284.36万元,上缴国库。星空传媒表示,这一判断对公司的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没有影响。在2014年度报告中,本公司已计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需要缴纳的税费;同时,根据办案律师对本案可能涉及的罚款的判决,提前100万元罚款。

此前,星空传媒宣布,本案事实表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被告单位星空传媒让他人为自己和他人虚开18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48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湖北省宜昌市吴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是“偷税”。长期关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律师丁曾向《商业日报》表示,这一犯罪的动机通常是夸大业绩或关联公司的需要。

两名前高管卷入了此案

此前,星空传媒宣布,湖北省宜昌市吴家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当追究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责任。

事实上,在星空传媒的公告中,并没有披露涉案的相关自然人。从本案司法机关引用的刑法条款来看,第三十一条是对单位犯罪的解释,“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许艺娜表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为50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收30万元的,基准刑为10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单位犯罪的,至少应当有一名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姜向东告诉记者,该案涉及两名前高管,公告没有披露,主要是因为涉案高管不是现任高管。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9月,星空传媒宣布公司“未能与董事兼总经理沈鲁东先生、董事兼首席财务官杨萍女士取得联系。”随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职责,被董事会撤换。

此外,星空传媒的实际控制人李广元也受到了公众舆论的关注。2013年7月,李广元因腐败相关案件受到调查。随后,星空传媒宣布已经与李广元失去联系。面对李广元涉嫌此案的猜测,姜向东向记者否认。

标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明星电缆被罚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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