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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奇文报道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保障性住房建设放在工作首位,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实施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5年,青海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8.5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4.02万套,居住3.15万套。截至10月底,新开工项目8.26万套(户),基本建成3.64万套(户),入住2.81万套(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7%、90%和89%。真正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
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了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青海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努力把保障性住房这个重要的民生工程建设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工程和优质工程。各地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选址水平,改善公寓布局设计,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低收入人群入住后的生产生活。在许多地方,通过向新建商品房项目分配经济适用房,优先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成熟地块上规划经济适用房项目,促进了住房条件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步改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工程、温馨工程、幸福工程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新进展。
记者从西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今年青海省在西宁市共发放保障性住房43028套,其中公租房4719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7849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60套。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西宁市财政部门提前做好规划,加强了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今年4月,获得青海省预拨专项资金1.752亿元,6月,积极落实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5亿元,为西宁市2015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充分保障。
青海省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土地供应标准、规模和时机。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并明确约定房屋邢弢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对于异地建设的安置房项目,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为使经济适用房分配阳光化,各地规范了住房、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的审核,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建立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也广泛采用统一抽签、公租房分配、全额公证等方式,以方便群众监督。此外,残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在残疾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分配顺序中得到优先考虑。
记者在青海看到,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一栋楼拔地而起。青海人的“住房梦”不再遥不可及;社区设施不断完善,配备幼儿园、超市、诊所等服务机构的“新家园”已经走进人们的生活。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已真正建成“民心工程”。
标题:青海切实推进保障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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