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8字,读完约1分钟

●1986年

《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企业率为15%,个人率为2%~3%

●1991年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保险费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

●1995年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与账户相结合,企业费率约为23%,个人费率为3%

●1997年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缴费率为20%,个人缴费率为8%;3%的企业缴费和8%的个人缴费包含在个人账户中

●2005年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的企业缴费纳入统筹,8%的个人缴费纳入个人账户

标题:附表 我国养老保险费率改革的历史沿革(1986

地址:http://www.7mne.com/rbxw/11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