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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开始在农村地区进行“三块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结果如何呢?一份来自非政府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该报告由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研究员杨完成。今年下半年,杨率队走访和考察了中国农业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确定的33个县(市)的大部分试点地区。2015年12月11日,他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通过对“三地”改革试点的调查,总体来看,试点地区在集体建设用地(即乡镇企业占用的土地)的市场准入方面取得了进展,而在其他两块土地(即农村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方面进展甚微。

农村“三块地”改革推进不一20余专家联名提建议

此外,杨玉杰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农民宅基地流转政策的限制,一方面,许多地方存在许多“空心村”,农民宅基地上存在大量的闲置废弃物;另一方面,中国农村地区的村庄平均每年扩张面积高达30万亩,这背离了主管当局提倡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他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主管部门对“三块地”改革的关键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和明确的做法,试点地区只能通过“猜测主要官员和中央主管部门官员的界限”来推动改革,从而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损失。

这与杨的观点基本一致。在主管部门发布农村“三块”改革方案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盈、清华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等专家也多次对“三块”改革方案提出意见。

郑贞元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不久前,由党的国盈、蔡继明等20多位土地改革专家签署的土地改革方案报告被提交到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三块土地”改革和小产权房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努力前进

据悉,已有33个县(市)为农村“三块地”改革而成立。据杨调查,各试点县(市)的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并通过,但在实践中,各试点地区的总体改革进展很慢,乡镇企业的市场准入只有轻微的“突破”。

今年8月,贵州湄潭和浙江德清两个试点县成功拍卖了“三地”改革中乡镇企业占用的土地。在最近的调查中,杨了解到,德清拍卖的土地是原闲置的工厂用地和矿区,废弃的砖厂是在湄潭拍卖的。

对于这些突破,杨认为,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土资源部就在芜湖等安徽省城市启动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近年来,浙江省的嘉兴、成都和重庆也做了相关尝试,广东省也以省政府的名义颁布实施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随着这些经验的积累,“三块地”改革试点县(市)实际上不难推动乡镇企业占领土地和进入市场。

郑振源的观点是,在整个集体建设用地中,乡镇企业只有4200万亩左右,而农民自留地的面积高达1.7亿亩。如果下一步的改革仍然只关注乡镇企业的市场准入,那么针对农村“三块地”的改革将会大大减少。

例如,在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中,“三地”改革的要求是每个农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限制在村内村民之间。郑振源认为,这导致一些对宅基地有新需求的村民基本上放弃买卖旧宅基地,转而向村集体申请新的土地。正是这样,全国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人口减少,土地增加”的不正常现象——农村总面积每年扩大到30多万亩。

农村“三块地”改革推进不一20余专家联名提建议

关于农地征收制度改革,蔡继明等专家公开分析,当前相关“三块地”改革主要集中在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和提高农地征收与补偿标准上。然而,据杨介绍,各试点县(市)也未能找到合适的方法来提高耕地征收与补偿标准。

杨对《经济观察报》说,目前的政策要求“三块地”分开改革,不能互相开放,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在被征用的农业用地范围缩小后,一些地方的村庄在改造和建设过程中将腾出一些新的商业建设用地。然而,在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三地”计划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部分土地将如何进入市场。

在“三块地”改革试点初期,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变、农民利益不受损”的三条改革底线,遵循“封闭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杨认为,“三条底线不突破相对容易理解,但落实风险可控原则没有具体解释。”

因此,目前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政府提交规划,严格控制各试点地区的非法经营。据杨介绍,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引导各试点地区“不断猜测中央政府改革的最大界限”,从而尽可能与主管部门的改革思路保持一致。如果这样发展下去,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损失”,从而影响“三地”改革计划的实施效果和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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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建议

党的国盈、蔡继明等专家在提交给中国农业厅、国务院法制办的土地改革方案报告中指出,当前的土地改革体制仍然是由土地管理部门主导,而土地管理部门仍然遵循土地规划和使用控制的计划经济常规,这实际上是对中央有关文件的“误读”。

根据提案报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指出,“市场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根据这一改革原则和方向,有必要将现行的土地资源行政配置转变为市场配置,并按照市场配置制度的要求推进各种土地制度安排的改革。

郑贞元也参加了这个提案的汇报。据他分析,有关方面推动的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实际上仅限于农村“三块地”改革,还有很多限制,比如继续禁止“小产权房”,允许农民的宅基地在村里的村民之间流转,只允许乡镇企业在市场上占有土地等。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改革将很难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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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贞元、杨、等。所有人都认为,国土资源部对“三地”改革设置诸多限制的原因是,一旦建设用地市场开放、竞争激烈,城市居民就会涌向农村购买土地和建房,这将影响耕地红线,威胁粮食安全,农民将失去家园和承包地,从而损害他们的基本权益。这些担忧实际上高估了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风险。

郑贞元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上述《决定》要求在城乡建立统一开放的土地市场,这不是没有秩序的自由市场。例如,在集体土地上市前,有关部门应做好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土地供需双方进入市场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在满足新的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有序地进入市场。

即使集体土地尚未进入市场,政府对农民征地的补偿也很低。中国经济改革学会会长宋晓武说,就土地开发利用而言,农民得到的不到10%。据郑贞元进一步分析,全国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空新村和空闲置宅基地,城市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浪费严重。只要土地政策改革是正确的,农村和城市都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弥补城市建设用地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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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源认为,目前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最大风险在于对地方土地财政的冲击,这也是“三块土地”改革无法顺利推进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来说,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缩小征地范围,增加征地补偿,将使地方政府失去土地出让金收入。目前,许多地方政府负债累累,财政收入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一旦减少,可能会使一些地方的财政状况更加尴尬,这是地方政府最难承担的风险。

农村“三块地”改革推进不一20余专家联名提建议

因此,党的国盈、蔡继明等专家在建议报告中指出,要把土地制度改革与财税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同步或同步推进,使之相匹配。比如,要尽快理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关系,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地方税收关系,确保地方政府拥有合理稳定的税收,从而摆脱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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