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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日报》记者24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和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0年,一半以上的示范区将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初步形成一批区域代表性强、类型多样、路径清晰的建设模式。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实施,耕地质量大幅提高,现代科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农作物种植和收获综合机械化水平平均达到80%左右,各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比重平均超过60%。

目前,农业部公布了三批示范区名单,共有28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包括北京市房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定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

《意见》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如何率先实现集约化生产经营,构建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新格局提出了具体方案: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引导农民通过交换、入股、托管、土地整理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流通市场、县域和农村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公开市场转移给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自愿结合、集中连片的土地流转机制。

四部门发文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了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各主要政府部门都把重点转移到引导和支持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上来。然而,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几年前,“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落到了基层,唱响了“鼓励流通、扩大流通”的调子。如果一个地区甚至一个乡镇没有一个大的流通户,那么农业报告卡就不好看。在这种背景下,在一定程度上,它催生了最后一轮农村“圈地运动”。因此,政府最近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适度规模”经营的“程度”标准给出了准确的答案:“现阶段,土地管理的规模相当于当地农户平均承包土地面积的10至15倍。农业收入相当于当地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收入。”

标题:四部门发文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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