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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莲

我看到他的第一句话是“这场官司会赢吗?”在问题开始时,他起初笑了,但很快就转为沉思。过了一会儿,他回答说:“事实上,很多人问我这个问题,这场官司会赢吗?”你什么时候会赢?日本政府将赔偿原告多少?应该说,就办案而言,这和我处理过的大多数案件是一样的,打赢官司的结果是应该追求的;然而,就直接判决结果而言,在日本现行法律和司法制度下,重庆爆炸案受害者对日民事索赔诉讼几乎不可能实现。我们正在进行一场失败的诉讼,但我们必须这样做..."

民间抗争与民间正义

20世纪60年代后出生的律师林刚今年才知道自己的命运,他有一个难忘而坚定的愿景,这似乎解释了“飞蛾扑火”的全部含义。日前,在深圳举行的“2015年全国缅怀抗日战争历史功勋人物”颁奖仪式上,他与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原告团团长王选、日军化学武器受害者中国援助律师罗丽娟、中国“慰安妇”诉讼律师渐康共同获得“抗日战争历史正义”单位贡献奖。在十多年的艰难诉讼之路上,这个奖项因林刚而真正出名,他奉献了自己的思想甚至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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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仪式当天,中国原告律师、日本毒气受害者的日本律师南滇南表示,尽管这些诉讼大多败诉,但胜诉的案例很少。“但无论如何,所有的历史事实都已被日本法庭所证实。也就是说,历史事实不能动摇。”为了和平,我们需要真正的历史阐述,两国人民需要在真正历史的基础上达成真正的和解和共识。

采访

《经济观察报》:我们从网上对重庆爆炸案知之甚少,包括对日轰炸的索赔。与南京大屠杀、细菌战和慰安妇相比,我们对此知之甚少。原因是什么?

林刚:让我先简单介绍一下重庆爆炸案。从1938年2月到1944年12月,日本侵略者使用他们的海军和陆军航空兵空部队,大约9000架军用飞机,到中国战时首都重庆,以及四川后方的成都、乐山、自贡、松潘、合江和其他城市商业区。它制造了可怕的重庆“5·3、5·4”爆炸悲剧(1939)、重庆“6·5”隧道窒息悲剧(1941)、成都“7·27”爆炸悲剧(1941)、乐山“8·19”爆炸悲剧(1939),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0万无辜平民在日本侵略者的恐怖屠杀中死伤。重庆爆炸案是人类战争史上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最残酷的空华人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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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国内对重庆爆炸案的研究近年来才形成相对集中和突破性的进展。2011年,《重庆抗战期间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正式发布,重庆抗战期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准确数据首次向世界公布:直接伤亡32829人,受害172786人,财产损失100亿元。重庆爆炸案的最新研究结果于去年7月公布,首批2660名重庆爆炸案受害者名单也已公布,这填补了重庆爆炸案研究空·怀特没有受害者个人资料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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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民事索赔案件不同,日本政府和日本侵略者从一开始就竭力掩盖和歪曲南京大屠杀、慰安妇、细菌战等罪行,并销毁了大量历史文献和证据。然而,重庆爆炸案不仅被日本媒体报道为日军的辉煌记录,而且在日本的各种历史档案中也有极其详细的记载。重庆爆炸案在日本不为人知的原因是,日本长期以来将这一罪恶的战争罪行视为正常的战争行为,从未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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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目前你对日本的索赔进展如何?

林刚:目前,本案分为两类案件:日本诉讼和国内起诉,以及法律救济的路径。自重庆爆炸案受害者于2006年3月30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来,原告的日本援助律师致力于让更多在中国遭受日本轰炸的平民参与诉讼。整个诉讼安排了四次起诉,因此时间跨度很大。

四项起诉作为一项诉讼进行审理,共有188名原告。原告重庆爆炸案的受害者或幸存者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重庆爆炸案受害者诉日本政府国家赔偿案的诉讼规模超过了以往日本侵华战争遗留问题造成的战争受害者对日本的民事索赔,是目前唯一一个规模最大且(针对以往)最大的对日战争受害者索赔仍在司法程序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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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中日双方合作向受理法院提供了大量的书证、个人证和专家证,并尽最大努力详细、广泛地还原历史真相,历时近9年,共开庭31次。2015年2月25日下午3: 00(东京时间),审理此案的日本法官在东京第103区地方法院举行庭审,宣布判决。整个宣判过程不到3分钟,裁判只用了48秒。他用蚊子和苍蝇一样微弱的声音宣布了裁判的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诉讼费应由原告承担。至于具体的判决理由,见判决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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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日本法院在审理外国人案件时没有向原告提供日文翻译,当原告苏、魏昭平坐在原告的座位上时,日本法官不知裁判是什么意思就退庭了。首先,听法庭的日本朋友在法庭上质问日本法官:我听不清楚,大声点,解释原因;然后,原告和中国观察员在说日语的朋友的帮助下,知道了原因,并感到愤慨。原告苏和魏昭平在所有观察员的陪同下,立即在东京地方法院当着记者和围观者的面发表声明,谴责这一不公正的判决,决心继续上诉并要求赔偿。在接到日本援助律师的判决后,立即在维权会馆举行了“裁判报告会”。中国和日本律师表示,他们将尽最大努力支持原告向重庆爆炸案受害者或其幸存者提起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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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你能告诉我们更多关于诉讼请求和诉讼过程的信息吗?

林刚:根据起诉书的事实根据和主张,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对当时的战时首都重庆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狂轰滥炸,造成大量普通平民死亡。

在本案中,大部分原告及其亲属被杀或受伤,原告认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当时国际法的第3条[《陆战法规和惯例条约》(以下简称《海牙陆战条约》)以及与该条约和空战争有关的《规则法》(以下简称《空战争规则法》)。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原告认为日本在立法上无所作为,没有制定相关的救济法;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行政上无所作为,懒于采取救济措施。据此,原告和继承前的原告要求对被告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支付慰问金[每个原告1000万日元(如果有继承,原告在继承前),对延迟履行的赔偿(从每个事件的起诉书送达之日到民法规定的每年支付5分的比率),交付道歉书和在官方报纸上发表道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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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成本案的诉讼工作,日本援助律师每年数次来华核实重庆爆炸事件的事实,收集相关历史资料。原告每年都老,在中国律师和志愿者的帮助下,他们坚持了下来,他们的生命是无尽的。他们是人类灾难的历史见证人,近一半的原告自费或在私营部门的帮助下将他们生病的尸体拖过日本,并出庭陈述受害者的事实。血和泪的场景非常感人,但是他们没能打动日本法官和被告在日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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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负责判决的日本法官三义法官,不是坐在法庭上听案件和裁决文章的裁判。在31起法庭审判中,日本律师一言不发,有时甚至睡着了。

虽然一审判决用了五分之四的篇幅来认定重庆爆炸案的历史事实和188名原告的受害者,但其推卸责任的论调已经过时,并忽视了人权高于主权的世界趋势:原告是以日军战争行为造成的重庆爆炸案的受害者为依据的,战争行为属于公共权力范畴。 它们所造成的损害需要通过两个交战国家之间的外交渠道来解决,而原告是其国民的国家,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其政府都放弃了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 因此,日本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对日本道歉的赔偿请求。多么残酷的理由和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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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一一审判决的总体印象是,这是一场人权与主权之间的游戏,是重庆爆炸案受害者个人人权与日本政府——受害国——主权之间的法律较量。尽管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但这表明日本法院法官意识中的人权主权概念仍然有效,所谓的个人不能援引《海牙国际公约》来解除个人的受害权;所谓的国家没有责任;所谓国内法不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受害国政府所谓的放弃国家赔偿要求并没有超越主权大于人权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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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发展来看,国际习惯法和各国的民事习惯法是同构的,都源于自然法。基于自然法的现代发展,人权大于主权是当代法律发展的趋势。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这种法治趋势已经成为所有国家乃至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目标。

一审程序和一审判决表明,日本法官和日本政府对日寇重庆轰炸受害者的态度是草率和敷衍的,他们没有历史责任。缺乏反思精神是日本政治、社会和文化中的普遍现象。日本或日本民族具有危机意识,热衷于学习新技术和接受新思想,并高度赞扬强者,但它忽视历史,甚至篡改历史,从不承认错误。到目前为止,因危害人类罪被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甲级战犯已被供奉在靖国神社,质疑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公正性的印度法官也已成立。他们不承认失败,甚至否认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无数战争罪行,如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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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基本上走向了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负责,不相互干涉。然而,在国家层面或民族完整性上,这种分离所代表的司法独立仍然深受日本民族缺乏反思和蔑视弱者的影响。在日本的立法中,不尊重外国人的程序保障,法官在法庭上的发言也没有经过法庭指定的权威翻译人员的安排,外国人无法理解,这就是为什么在这次量刑审判中出现了上述令人难以置信的草率表现。一个没有自我反省的国家很难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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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每个人对这个案例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你应该意识到,从你卷入这起群体性事件开始,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诉讼。

林刚:是的,我从一开始卷入这件事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由于事件的民间性,基于不同的动机,有人想利用重庆爆炸案受害者对日民事索赔的主题进行商业投机;有些人想利用这个群体事件的影响来实现他们自己没有力量去实现的个人利益。不管这个集体活动是否出名,每个人都能看到智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心会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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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重庆爆炸案受害者对日民事索赔的理解,是另一场持久的对日内战,是一场自发的国内和平运动,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的生动直观的素材。鉴于日本民族和民族害怕面对整个历史事实,他们仍然在修改教科书,不承认他们对中国的侵略,包括重庆爆炸事件,事实是不清楚的;鉴于当前中国政府不反对或不鼓励中国对日民事索赔的态度,我认为中国对日民事索赔的不懈和自发努力,经过理性发展,正在成为制约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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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日本,到目前为止,通过诉讼程序和支持性宣传已经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成就。(侵华日军受害诉讼中的日本辩护律师团团长)土屋公设律师出版了他的自传《辩护人的灵魂》,我们索赔组的一名日本律师也准备出版一本书。我们中国的受害者和支持者,包括律师,自费到日本与日本合作,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做了法庭陈述,做了新闻稿,组织了各种公民的集会,拜访了国会议员,参加了各种反战等示威活动,反对日本修改《教育基本法》。这起跨国诉讼导致日本东京爆炸案受害者的幸存者起诉日本政府要求国家赔偿。预计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的受害者明年也将起诉日本政府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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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目前我们中国人还没有充分利用这个主题。我想最后努力建立一个新的诉讼支持平台,有效地将这个主题转化为生动直观的材料,用于我们的爱国主义教育。我希望更多热心于民间和平运动,为重庆爆炸事件受害者向日本索赔的人们能够参加这次爱国宣传活动。

《经济观察报》:您是如何关注和参与重庆对日轰炸受害者的民事索赔运动的?

林刚:这是个巧合。我在西南政法大学读法律本科时,我的学术论文是《论国际法中的个人》,我的毕业论文是《纽伦堡审判的意义》。我在本科学习法律的时候非常喜欢国际法。我想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战争法方向)硕士学位,我自己掌握了很多国际法资料。在听说应届毕业生不能考研后,他们得知应届毕业生在临近考研时可以考研,但由于时间紧迫,他们最终选择了在我校攻读民法硕士学位。由于这次学习经历,我接触到了重庆爆炸案的受害者,我非常关心针对日本的民事索赔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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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我介入重庆爆炸案受害者对日民事索赔运动之前,我对重庆爆炸案和对日民事索赔运动的历史一无所知,我是偶然参加的。应该是在2003年,因为我自己的一个机构对重庆轰炸受害者对日民事索赔运动开展了一些援助活动,包括慈善拍卖等事务,并获得了新成立的“重庆轰炸受害者对日民事索赔原告团”的好评。之后,他们一致推选我为中国首席律师,这得到了原告和支持者的认可。十多年过去了,我对参与和推动重庆对日轰炸受害者民事索赔运动没有任何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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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政府放弃对日索赔权的背景下,就直接判决结果而言,在日本现行法律和司法制度下,重庆爆炸案受害者对日民事诉讼几乎不可能胜诉。我们正在像飞蛾扑火一样进行一场失败的诉讼,但我们必须这样做,用有限的民事权力来遏制日本军国主义。

中国人一直有为正义献出生命的精神,知道自己做不到。荆轲刺杀秦王,荆轲选择了不归之路,以死来表达民众对秦王朝的愤怒;黄花岗起义期间,72名烈士中不乏留日学习的优秀人才。为了唤醒人民,推翻帝制,实现共和,林觉民夫妇写道:“今天我还是一个人,明天我就是一个鬼”,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这也是我的感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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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如果索赔诉讼不好,很容易变成一场闹剧。你如何防止这场跨国诉讼变成一场闹剧?

林刚:我知道有这么一句话,但我的问题和答案是,只要我在这里,就不会是一场闹剧。为了实现这个承诺,我在能源、经济、人力和思想方面全力以赴。目前,受害群体内部的纠纷导致重庆媒体集体失语,基本没有媒体参与宣传报道;由于受害群体内部相互人身攻击,没有时间和精力组织有效的对外宣传和募捐活动,整个运动面临着全面的声誉危机、经济危机甚至全面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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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重庆爆炸案诉讼所面临的困难,为了帮助真正的重庆爆炸案受害者顺利赴日本参加索赔诉讼活动,为了挽救重庆爆炸案受害者控诉日本侵略者暴行的宝贵历史资源,我作为中国首席律师,只有义务举起重庆爆炸案受害者对日民事索赔运动的旗帜, 致力于综合整合社会资源,为重庆爆炸案受害者诉日本政府国家赔偿案搭建中国诉讼支持平台。 无论这场诉讼和运动的前景如何,只要参与这场诉讼的受害者、援助律师、专家、学者和支持者充分认识到它的意义远不止是一场简单的索赔诉讼及其巨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我相信它永远不会成为一场闹剧,而是将成为中华民族不屈精神的实践。

标题:民间抗争与民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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