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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方案“1+n”细化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多元化将在竞争领域中领先于国有企业;除了私人资本直接参与国有企业外,过去限制或门槛较高的大型国有项目将逐步向非国有资本开放。

市场化无疑是本轮混合改革的核心。《意见》明确,在分类的基础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将进一步放宽,大多数国有企业将实现股权多元化,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并向非国有资本开放。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国有资产不再要求“一股独大”,但可以根据需要实行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并努力推进整体上市。同时,允许部分国有资产转换为优先股,可以在一些特定领域探索特殊的国家管理股份制度。

国企混改领域进一步放宽

“许多门槛较高的行业将逐步向非国有资本开放,这是一个信号。”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进表示,通过混合所有制,可以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驱动力和影响力,从而促进中国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混合层次,《意见》提出了分层混合的思想。在子公司层面,《意见》提出要引导子公司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二级及以下企业,以R&D创新和生产服务等实体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合理限制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明确股东的法律地位和股东在资本收益、企业重大决策、经理人选择等方面的权利。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国企混改领域进一步放宽

关于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的改革,《意见》也明确指出,混合是可以实现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在国家明确界定的特定领域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比例,积极引进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运行机制。

国企混改领域进一步放宽

在李进看来,国家鼓励混合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推进整体上市的步伐。一方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可以通过交叉持股来补充国有企业的优势;另一方面,国有投资项目允许非公有资本参股,非公有经济将分享发展红利。双方同意,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如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空间会更大,这有利于打破行政垄断,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玻璃门”。

国企混改领域进一步放宽

不可忽视的是,国有企业改革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一些大型企业母公司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缓慢,董事会的运行机制不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经营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经理层的行政管理色彩依然存在,一些企业内部的市场化选聘和激励约束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标题:国企混改领域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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