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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海淀法院公开宣判了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飞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腾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之间的调解合同纠纷案,这是中国首例众筹融资案件。

[案例]

2015年1月21日,飞腾公司与诺米多公司签署了《委托理财服务协议》,诺米多公司委托飞腾公司在其运营的“人人投资”平台上募集人民币88万元(其中包括诺米多公司应支付的人民币17.6万元),用于建立有限合伙关系,开设“排骨诺米多健康快餐店”合伙店铺。但是,在后续的合作过程中,“人人投资”平台认为Nomido公司存在一些问题,如提供的房屋不是协议约定的平房,而是楼房,无法提供产权证,房屋租金与周边租金差异较大等。,双方与投资者举行了一次会议,谈判未果。此后,双方都向法院上诉。

首例众筹融资案确认众筹融资合同有效

[分析]

海淀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委托理财服务协议所涉及的法律效力和合同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具体界定;二、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是什么样的。

对于第一个争议,首先,法院认为确认《委托理财服务协议》法律效力的判决依据应当是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效强制性规定,主要涉及我国《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因为本案投资者均为通过“人人投资”众筹平台实名认证的会员,人数不超过200人的上限;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近日发布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精神;从鼓励创新的角度出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众筹交易不是“公开发行证券”,其交易不违反《证券法》第十条。

首例众筹融资案确认众筹融资合同有效

其次,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众筹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及的其他文件主要有上述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指导意见》和《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两者都没有禁止或否定本案中涉及的众筹交易。

第三,就飞腾公司的主体资格而言,在取得营业执照、电信和信息服务营业执照等手续时,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障碍。因此,法院认定《委托理财服务协议》有效。

最后,具体界定本案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法院认为,委托融资只是双方之间整体交易的一部分。与项目展示、融资等服务相比,飞腾公司还提供信息审查、风险防控、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流程监管等服务。其核心在于促进交易。从这个角度来看,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是一种中介合同关系。

关于第二项争议,法院认为,本案中未能继续履行合同源于交易双方对融资项目营业场所模式的分歧。根据记录的证据,在飞腾公司和投资者发现这是一栋大楼而不是平房后,Nomido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仍然难以完全消除可能的交易风险,直接导致交易双方之间的信任丧失。因此,飞腾公司根据《融资协议》第7.1条终止合同,该条款有相应的依据。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诺米多公司应对未能履行合同承担更大的责任。

首例众筹融资案确认众筹融资合同有效

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表现,法院相应地处理了本案和反诉。最终判决如下:1 .诺米多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了飞腾公司委托融资费用25,200元及违约金15,000元;二.Fit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出资167,200元返还给Nomido公司。

虽然这是一个案例,但对于中国众筹行业的快速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从判决内容来看,法院普遍支持和鼓励本案涉及的众筹交易,并认定所涉及的合同有效,符合《指导意见》中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为空在中国众筹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留有空间。

其次,对众筹领域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评述,并介绍了优秀融资行业的具体交易细节。关于社会最关心的交易合法性问题,法院从判决的角度进行了具体分析和梳理,认为本案交易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法院还整理了目前与众筹交易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除《指导意见》外,还有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其中明确规定了案件判决的具体角度和尺度。法院没有明确评估案件中不存在且必须解决的问题。例如,该判决没有判断本案中的具体交易模式是否属于“股权众筹融资”或“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等特定概念,而仅称之为众筹融资交易。

首例众筹融资案确认众筹融资合同有效

第三,法院还为案件所涉及的问题设立了判决后问答阶段。其中,法官表示,本案的判决结论是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出的判决,是对案件的客观把握和众筹行业目前发展状况的适度结合。

目前,包括众筹交易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交易仍在快速发展,规则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和检验。此外,众筹交易本身存在交易风险,交易各方应严格遵守诚信,注意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方便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各方需要共同努力,增强行业内和交易主体之间的规则意识,共同推动中国众筹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首例众筹融资案确认众筹融资合同有效

总的来说,本案的审理对众筹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其支持和鼓励众筹交易发展的结论为众筹行业的发展留下了空;同时,判决书还对行业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点评,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市场交易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为下一步出台具体监管政策和形成评估规则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标题:首例众筹融资案确认众筹融资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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