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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了社会效益指标的权重应占50%以上,并以政治取向、受众反应、社会影响等指标进行量化;科学合理地设定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评价指标,坚决反对只看票房、只看收视率、只看发行量、只看点击率;内容定位存在严重问题的国有文化企业将被关闭。

14日晚,一条消息让一些文化企业的领导人保持刷屏幕的节奏。这是《关于促进国有文化企业优先考虑社会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文化企业在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承担文化传承使命时,必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国有文化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推进两个效益的统一。

“与两周前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的相关信息所传达的投资热点相比,我们还需要研究和消化这份文件。”中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褚先生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硕投资有限公司在媒体行业进行了大量投资。

文化单位的定位不明确

事实上,不仅是投资者,三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国有文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也只是转发了这条消息,并没有给出评价。国有院校的一位内容艺术顾问也表示,他们应该在消化中寻找企业的发展。要点:“如何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是我们内容创作的一个挑战。”

“这是十六大以来对文化建设认识的重大突破,是文化改革和发展实践的重大创新。”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学院院长魏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真正对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是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这可以说是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最大推动力。例如,在电影行业,华谊兄弟(300027,分享它)在2005年开始与中国电影集团竞争。

“十一五”期间,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行业基本完成转制任务。但是,在这一轮改革中,相当多的文化机构在体制上具有双重身份,即机构和法人。文化单位的功能定位不清,不仅不能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而且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201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科学界定文化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不同职能的文化主体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这无疑将文化企业的改革推向深水区。

坚决反对票房理论

在深化体制改革中,文化企业的轻资产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意见》提出要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党委成员通过双向进入和交叉任命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意见》指出,要完善资产监管运行机制和评估评估机制。科学合理地设定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评价指标,坚决反对只看票房、只看收视率、只看发行量、只看点击率。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对内容定位严重、管理不善、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坚决吊销或撤销相关行政许可,予以关闭。

“改革对我们任中来说仍然任重道远。”上面的艺术顾问说。

标题:中办国办: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国有文化企业将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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