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5字,读完约3分钟
我们的记者朱平从北京报道
9月8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蚌埠-芜湖药品采购数量符合省级药品采购实施方案要求》,正式回应了社会和国家发改委对蚌埠和芜湖事件的评论。从新闻稿中可以看出,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经过调查发现,蚌埠和芜湖两地的药品采购量符合《省级药品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
8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致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责令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纠正相关行为,以及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以消除和限制竞争。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上述信函,2015年4月至5月,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了三次药品采购公告。相关公告不仅确定了30种药品的品种、规格和剂型,还直接确定了生产企业,排除和限制了同类药品不同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
9月1日,蚌埠市卫生计生委响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建议,命令蚌埠市卫生计生委通过安徽一家都市报《市场之星》纠正相关行为事件。蚌埠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刘表示,目前,卫生计生委正在准备批复材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信的内容是比较片面的判断,没有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的判断。”
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介绍,蚌埠此举的目的是进一步降低空药价虚高,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在有数量的具体采购中,医疗机构根据药品使用需求,采购高价格和低价格的药品。根据本市的调查结果,低价中标药品用于采购数量较大的药品覆盖面较广。
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调查,蚌埠市有两种定量购药方式:单一品种和包装数量。其中,根据2014年全市94家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数量和金额,综合因素排名前30位的药品按单品种、按数量进行采购,询价建议降价25%;其余的药品是通过包装购买的,供应商的整体降价幅度约为15%。
就此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了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但表示他正在开会,并匆忙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对于目前的招标情况,很多医药公司领导表示困惑。一家上市制药公司的秘书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目前各省都有招标制度,各地区仍有差异。企业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研究和应对,许多制药公司别无选择,只能放弃市场,因为当地的价格太低。
据了解,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支持蚌埠市卫生计生委招标的同一天,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中国发展网发布了山东省沂源市物价局的《当前药品市场价格调查报告》,显示药品价格公布后,医疗机构大部分药品价格涨幅超过药品零售企业。此外,他们还调查了一些常用药品的价格,结果表明集中采购和药品销售的零差价率并没有带来药品销售的低价。
以雅宝制药生产的治疗高血压的复方罗布麻片为例。在此次涨价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县中医院的购买价格从3.00元上涨到4.00元,涨幅为33%。医院实行零差率。零售价格也从3.00元上涨到4.00元,涨幅为33%;然而,医药零售企业齐鲁药房的收购价格从3.00元上涨至3.68元,涨幅为23%,而销售价格仅从3.5元上涨至3.7元,涨幅仅为6%。
在这方面,很多业内人士,包括上述负责医药公司的人士,都期望在放开药品价格后,市场会真正决定价格,让市场充分竞争,而NDRC则需要同时部署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标题:安徽卫计委回应国家发改委 否认地市药品带量采购违规
地址:http://www.7mne.com/rbxw/10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