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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侃徐莲

市场长期猜测的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替代现有债务(以下简称“替代债券”)尘埃落定。

据新华社报道,8月27日下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批准,今年发行了6000亿元新地方政府债券和3.2万亿元替代债券。

今年3月和6月,财政部共发行置换债券2万亿元,这意味着第三批置换债券的配额为1.2万亿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财政官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该省最近收到了财政部发行的第三批替代债券。地方政府收到的三批置换债券基本上覆盖了2015年到期的债务,置换范围是截至2014年底财政部清理筛选的债务。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降低了标准并降低了利率以保持合理的流动性。然而,中国信用评级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霍志辉告诉记者,地方政府债券供应量的增加要求央行进一步释放流动性。地方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将是未来的大趋势。

据央视《新闻网》27日报道,在前述预算执行报告中,楼继伟表示,下一步将实施更强有力的财政政策。

更换范围的扩大

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互换的目的很明确:延长地方政府债务期限,从而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利息负担。

根据财政部的计算,1万亿元的替代债券每年可以减轻地方政府400-500亿元的利息负担。根据这一估计,3.2万亿元的替代债券可以减少地方政府1000多亿元的利息负担。

地方政府债券互换还可以促进隐性政府担保的显性化,规范地方政府预算管理,防止金融和金融风险的交叉感染。

第三批置换债券与前两批置换债券的最大区别在于置换债务的范围不同。

前两批总额为2万亿元人民币的置换债券的置换范围主要是当地政府截至2013年6月30日负责偿还的部分现有债务,需要在2015年偿还。这笔债务已经过审计确认,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有责任偿还2015年到期的债务,约为1.86万亿元。因此,2万亿元替代债券完全覆盖了这部分到期债务。

上述财政部官员告诉记者,第三批置换债券的置换范围主要是2013年6月底至2014年底的地方政府债务。

霍志辉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从2013年底开始,第三批替代债券不再是地方债务,而是基于财政部清理筛选后的2014年底存量债务数据,目前正在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一个主要议题是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批的议案》。该提案中政府限制的最关键数字是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的最终余额。目前,上述建议已得到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和NPC常务委员会的“推荐和批准”。

财政部官员告诉记者,第三批置换债券发行后,基本覆盖了该省2015年到期的债务,置换债券发行后,地方利息负担基本减半。预计明年将有新一批替代债券来替代到期债务。

“总体而言,此次债券互换后,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基本得到解决,融资平台公司的压力也减轻了,因此有更多的精力集中在稳定增长和基础设施投资上。”民生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组组长李麒麟说。

今年仅发行了一半的地方债券

自今年5月江苏省率先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来,各省市相继发行债券。在目前总额为3.8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000亿元)中,截至8月24日,据风能统计,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已经达到1.77万亿元左右。

这意味着近一半的地方政府债券尚未发行。地方债务的巨大供给也给债券市场带来了压力。霍志辉告诉记者,随着地方债务供应量的增加,央行需要进一步释放流动性。

新世纪评级公共融资部还建议,由于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较低,商业银行积极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的资金有限,这就要求央行在适当时机向市场注入长期资金,引导长期利率下调。

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成本明显高于同期限的国债,因此大多数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接近竞价区间的下限,与前五天国债的收益率基本持平,外界也指责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受到过多非市场因素的影响。

8月7日,辽宁省政府通过定向承销发行了约61亿元地方债券,但中标利率比中标区间下限至少高出20个基点。此外,10年期地方政府特别债券首次以部分竞价方式出现,这也成为地方债券自2011年发行以来首次以竞价方式出现。

霍志辉告诉《中国商报》记者,随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的扩大,地方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将是未来的大趋势,更多地方债券发行利率将超过竞价下限。

在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楼继伟表示,除了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下一步将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和转型。根据融资平台公司项目或业务的性质,政府将给予必要的支持,促进市场化转型和重组,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问题,规范增量融资行为。

3.2万亿债券置换 地方少付千亿利息

此外,楼继伟强调,地方政府借款将依法监管。按照程序尽快向地方当局发放债务限额。

上述财政部官员告诉记者,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根据地方政府截至2014年底的存量债务、2015年新增债务和在建项目融资额,在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以替代到期债务。

“置换债券只能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偿还必须纳入预算安排。后续地方也需要通过出让土地、出售资产、回购等形式来化解债务,以便在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制下为新债预留空空间。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由省级负责,发行省级债券成为以下市县借款的唯一方式。省级财政保证债券发行利率可控,有效避免了金融风险的发生。此外,省级金融对以下市县的贷款规模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市县负债率、金融实力、实际债务需求等。因此,发行债券比以前更加规范,能够有效解决债务危机。”财政部消息人士称。

标题:3.2万亿债券置换 地方少付千亿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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