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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四级财政共同资助和支持,涉及3万多名村民...辽宁省辽阳县的一个惠农示范项目,已经成为腐败的“提款机”。官员利用这一机会敛财,商人利用财政资金,导致专项资金流失,也影响了农村污染治理的效果。惠农示范工程已经变成了腐败的样板工程。

记者追踪了这起典型的窝案,发现涉案的6人中有4人,以辽阳县财政局原副局长为首,因违规、违法甚至严重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鸟巢”事件暴露出惠民工程缺乏监管,工程设备采购、财政资金等管理存在漏洞,亟待通过完善制度予以解决。

惠农示范工程成为“提款机”

郝景鑫,60岁,长期担任辽阳县财政局副局长。他是辽阳惠农示范工程腐败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他借机敛财,滥用职权,导致巨额资金流失。

记者从辽阳市和辽阳县政府了解到,辽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是2010年和2011年由中央财政、辽宁省财政、辽阳市财政和辽阳县财政共同资助的惠民工程,涉及8个镇的57个自然村,共33个招标投标阶段。辽阳县财政局具体负责这个项目,郝景鑫负责。

据了解,2011年初,辽阳县政府为解决刘浩镇和龙场镇鸡粪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决定设立两个鸡粪处理站,购置两套生产设备,用专项资金将鸡粪加工成有机肥。在郝景鑫的照顾下,私人业主刘雪艳获得了施工资质。刘雪艳和男友马连发利用这个机会,协助政府采购设备,并与设备的山东供应商合作,分别拿出268万元和239万元的资金。2012年初,刘雪艳11次给郝景鑫53万元。在此期间,另一位获得刘浩镇项目承接资格的私人业主孙德兴向郝景鑫行贿10万元。

四级财政惠农示范工程竟成腐败“提款机”

2011年下半年,郝景鑫利用负责和帮助他人获得项目以及能够支付项目的便利,从四位施工负责人处获得了14万元的受益费。此外,它还帮助一个人承担了垃圾填埋项目,收取了10万元的受益费和30万元的贿赂。

至此,郝景鑫共收受贿赂117万元,并滥用职权,致使县财政局为该项目多支付340万元。今年5月,辽阳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他11年8个月有期徒刑。

在这一案件和一系列案件中,孙德兴扮演的角色也非常重要。除了贿赂郝景鑫等干部外,他还利用协助辽阳县政府的机会,委托他在2011年底协助采购生产设备,并拿出239万元。辽阳市弓长岭区法院以贪污贿赂罪判处他12年有期徒刑。刘雪岩和马连发,谁拿了巨额资金,也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其中,刘雪岩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马连发因贪污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外,当时的龙场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向孙德兴收取了2万元,构成受贿罪。他们免除了刑事处罚,因为他们在事件发生前归还了贿赂。

四级财政惠农示范工程竟成腐败“提款机”

惠民工程的腐败利益链从一开始

利用关系找人,拿下有重大“钱景”的惠民项目,然后利用设备采购机会弄虚作假,与设备生产厂家“扣”,白白得到巨额资金。最后,用空手套白狼的钱再次行贿...

记者在辽阳调查期间,当上述从惠民工程中提取专项资金的腐败地图出现时,令人震惊。长期关注和研究腐败问题的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侯晓峰尖锐指出,这一集资链条涉及面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在深化反腐败工作阶段值得反思和警惕。

孙德兴和刘雪艳是如何巧妙地设了一个局,蒙混过关,获得巨额专项资金的?通过与检察官、法官和涉案人员的接触,记者了解到了这个鲜为人知的内幕。以孙德兴案为例,他只有初中文化,最初是辽阳县一家专业养殖合作社的负责人,后来创办了辽阳一丰亚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2011年,县政府决定动用部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专项资金,在龙场镇建设畜禽粪便处理站,购置生物有机肥加工生产设备,免费提供给项目承包商。”孙德兴说,得到这个信息后,他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所以在同年9月14日,他给了负责这个项目的郝景鑫10万元,给了龙场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各2万元。因此,它提议建立这个项目,并成功地赢得了它。

四级财政惠农示范工程竟成腐败“提款机”

2012年1月,辽阳县财政局指示龙场镇政府与孙德兴签订协议,规定政府投资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属于政府,孙德兴公司有权使用。项目中标后,孙德兴利用辽阳县政府委托的机会,协助采购该套生产设备,与山东省泰安市莫砺锋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雪艳、马连发、进行了多次洽谈,并要求张与辽阳县财政局签订合同,采购年产5万吨的设备。年产20,000吨的设备实际上被发送给了孙德兴,设备差价被退还给了孙德兴。

四级财政惠农示范工程竟成腐败“提款机”

2012年10月,孙德兴以买方名义与泰安莫砺锋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年产5万吨的设备。之后,辽阳县财政局三次向山东公司汇出365万元年产5万吨的设备。公司留下2万吨设备和125万元后,将剩余的239万元返还给了孙德兴。孙德兴为了赢得这个项目向许多人行贿。

郝景鑫坦言:“孙德兴和刘雪艳的化肥公司是全县环境整治示范项目之一。政府的专项资金通过购买鸡粪加工设备并免费提供给他们来支持。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龙场镇政府和孙德兴签订了一份协议,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政府,但他仍然拿走了资金。资金的使用确实有问题,而且没有监督。”

遏制惠民工程腐败,必须收紧制度笼

除惠农示范工程外,近年来,国家还出台了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病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扶贫培训专项资金、电影下乡专项资金等专项补贴或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原本旨在保护和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遭到了一些腐败分子的抢劫。用于惠民的资金和补贴被冒领和挪用的现象屡见不鲜。

调查辽阳惠农示范项目腐败案的检察官表示,“四级财政支持的惠农示范项目都在相对封闭的空室内运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因此参与项目承包、资金管理和设备采购的官员权力过大。此外,在专项资金申报和支付中,相关管理规定过于宽泛,项目申报条件、审批和拨付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渠道、方式、责任主体和调查机制不够明确。”

四级财政惠农示范工程竟成腐败“提款机”

果然,检察官的观点得到了相关人员的证实和解释。辽阳县财政局企业单位负责人李承认,该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龙场镇和镇两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分别投入巨资为孙德兴和刘雪艳的公司购买设备,并免费使用。显然,这种运作方式为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敛财的机会。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周伟强认为,一些非法企业和私营业主打着为惠民惠乡工程出力的幌子,实际上看到了惠民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上的漏洞,看到了新的集资方式,于是他们通过行贿打通了所有的障碍,拿走了专项资金。久而久之,双方形成了稳定的利益转移关系,大批干部被拖了下来。“最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对决策者的监督。掌握权力的人会把权力换成金钱。”

四级财政惠农示范工程竟成腐败“提款机”

侯晓峰告诉记者,辽阳禾案的教训在于加强对惠民工程关键人员的监管,收紧制度笼。“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中的腐败案件有其特殊性。只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格查处主管部门失职行为,强化问责机制,就能有效降低参与企业和监管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性。”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亚表示,中国的各种惠民政策都着眼于维护民生和利益,而挪用专项资金和惠民补贴则是典型的腐败现象,发生在群众周围,损害群众利益。为了防止“惠民工程”的出现,确保公平正义,建议引入第三方机制,让公众或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整个过程。她还表示,要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定期抽查和审计,同时建立回访制度,了解公职人员是否以权谋私,防止惠民工程成为公众投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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