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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有关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7月26日荆州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良百货”)发生的行走电梯致人死亡事故中,电梯生产厂家苏州神龙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电梯”)和安良百货是主要责任人,神龙电梯此类电梯的盖板结构设计存在缺陷,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经济信息日报》记者注意到,即将在主板上市的神龙电梯今年7月1日通过了证监会的审核。神龙电梯事故使其面临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召回部分缺陷产品的双重风险,这一切都将为神龙电梯的上市蒙上阴影。

申龙电梯IPO或因质量问题遇阻 质检总局发召回警示

盖板的尺寸与图纸不一致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召回警告

质量监督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此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梯前面板与盖板连接松动,主要原因是神龙电梯此类电梯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够;神龙电梯事故涉及的三块盖板尺寸均与图纸不符,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控制不严格,导致产品安装成型后三块盖板之间水平移动范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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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在“7·26”事故发生后,荆州质监局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电梯安全隐患大调查,神龙电梯的62台自动扶梯全部被责令停止使用。7月28日,湖北省质监局要求各地暂停使用神龙电梯生产的自动扶梯,全省共投入使用128台该品牌电梯。7月29日,上海市质监局下发紧急文件,要求神龙电梯有限公司暂停使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并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此外,湖南、广东等地也开始全面排查电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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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也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质检专函[2015]41号),要求地方质监部门对电梯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8月10日前,该股将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逐一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维护盖、地板、防护挡板和梳板等。,并立即停止使用,做好安全防护,同时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对检修盖板和地板的设计制造进行分析。如因设计、制造等生产原因存在危及安全的标识缺陷,应立即停止生产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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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神龙电梯今年5月25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揭示了质量风险,称电梯产品关系到用户的人身安全,其对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高要求是区别于其他设备的最显著特征。交付前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验,但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质量问题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如果公司未来的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业内人士指出,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在投入市场之前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制检验。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既然需要如此严格的控制程序,为什么神龙电梯仍然有低层次的问题,如不一致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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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事故暴露了神龙电梯的诸多质量问题。如果神龙电梯生产的这类电梯所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尺寸与图纸不符,是一个常见问题,那么神龙电梯应尽快召回所有这类自动扶梯。

外包和外包占主要成本的70%

该分支机构参与了不正常的业务

神龙电梯在招股说明书中强调了原材料波动的风险,称公司采购的直接材料主要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和外购件,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0%以上,其中钢材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20%,外购件和外购件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70%。神龙电梯解释说,该公司的产品由各种部件组装而成,根据来源的不同分为自制部件、外购部件和外购部件。其中,外购件是指专业厂家采购的通用件,外购件是指电梯生产所需的特殊定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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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日报》记者通读招股说明书,发现神龙电梯的外购件和外购件包括电梯曳引机、自动扶梯(移动人行道)驱动主机、电梯控制板、自动扶梯控制板、电梯人机界面、观光电梯轿厢等重要产品。招股说明书显示,神龙电梯2012年至2014年购买的零部件金额分别为301,936,200元、265,027,200元和264,647,000元,分别占总购买量的37.77%、30.05%和29.20%;同时,外购件采购金额分别为6938.62万元、6491.03元和8221.80元,分别占采购总额的8.69%、7.35%和9.07%。就采购量而言,2012年至2014年电梯曳引机采购量分别高达5722台、3350台和229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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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神龙电梯承认,在其发展初期,为了开拓国内电梯销售市场,曾在湖南、湖北等地设立分公司。报告期内,湖南分公司和湖北分公司开展了大量的销售业务,但实际上有些分公司实际上是由当地经销商管理的。鉴于这种情况,为了彻底解决分支机构运行不规范的问题,神龙电梯取消了上述所有分支机构。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7·26”事故发生地湖北分公司受到了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根据招股说明书,神龙电梯湖北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7日,营业场所位于洪山区舒城路46号金地绿城美茵1区G单元1001室。负责人:陈军,2012年3月20日,全部注销手续完成。2010年7月5日,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向该公司下发了《关于税务处理的决定》(武国税发〔2010〕332号)。但是,招股说明书并未披露行政处罚的数额和情况,只是说“纠正了违法情况,足额缴纳了相关增值税和所得税,并缴纳了全部滞纳金和罚款,涉案金额小,情节轻微,未对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害,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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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公司负责人陈军于2011年9月9日在同一地点注册了湖北神龙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神龙电梯在湖北的经销商,他也间接持有神龙电梯的部分股份。报告期内,公司一直是神龙电梯国内分销模式下的五大客户之一,2012年至2014年分别为第五、第二和第四大客户。

因事故反复暴露

招股说明书里什么都没有

据公开报道,神龙电梯近年来因产品事故多次被媒体曝光。据梳理,自2011年以来,东方金宝、半岛都市报、宁夏日报、银川晚报等多家媒体对神龙电梯生产的电梯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报道。

然而,神龙电梯的招股说明书并未披露与上述报告相关的信息。在谈及质量纠纷时,招股说明书只说“公司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吴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该公司出具了“证明信”,证明该公司已于2009年。自1月1日起,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技术均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质量技术违法行为,未收到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技术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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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日报》记者注意到,神龙电梯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信的具体时间。据公开报道,苏州市吴江市于2012年10月被从城市建设区中移除,并更名为苏州市吴江区。如果上述“证书函”确实是由苏州市吴江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那么其时间应不迟于2012年底,因此自2013年初以来没有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证明函”是笔误,应在具体签发时间到正式上市前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

申龙电梯IPO或因质量问题遇阻 质检总局发召回警示

根据公开信息,神龙电梯于2014年5月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于今年5月更新招股说明书。今年7月1日,它通过了中国证监会主板的审查。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神龙电梯在ipo停牌期间发生的事故,使其面临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召回部分缺陷产品的双重风险,这一切都将为神龙电梯的ipo蒙上阴影。

7月29日,神龙电梯发布报告称:“对于此次电梯安全事故,我们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官方结论报告。我公司将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遵守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我们将对已售出的同类型自动扶梯的安全性进行自检。如果存在安全隐患,我公司将继续及时整改和更换相关部件。”据公开报道,神龙电梯正在等待官方的责任确认。

申龙电梯IPO或因质量问题遇阻 质检总局发召回警示

《经济信息日报》的记者将一份书面采访提纲发到神龙电梯的公共邮箱,并打电话给其证券部。神龙电梯书面回复:“公司领导目前正在处理电梯事故,证监会的ipo已经暂停,领导没有时间接待您。如需采访,请联系苏州市吴江区宣传部。”鉴于神龙电梯存在的问题,经济信息日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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