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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并开展了第二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同时,审计署还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整顿第二次全国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整改,认真整改,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通知中有26项需要整改,第一项是闲置土地问题。
经国务院监督发现,许多地方存在大量闲置建设用地。从2009年到2013年,一些地方闲置土地总量占当前建设用地年均供应量的30%以上。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处置闲置土地24.24万亩,占专项检查发现的闲置土地总量的23%,其中建设用地12.96万亩,恢复用地10.28万亩,置换用地1万亩。
有一个地方可以提供30%的闲置土地
在土地利用方面,国务院发现许多地方存在大量闲置建设用地。2009年至2013年部分地区建设用地供应中,闲置土地总量占当前年平均供应量的28.6%,部分地区达到30.5%。
在谈到土地闲置的原因时,河北某开发区的相关负责人对《商业日报》记者表示:“有很多方面。”在过去的几年里,许多企业都是第一个附上卡片的。事实上,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期待等待土地升值的同时,公司自身的资金链也存在问题,导致土地闲置。”
事实上,自去年10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监督,主要内容是清理已批准但尚未供应的闲置土地。
国土资源部表示,根据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检查结果,2009年至2013年,全国共有闲置土地13718亩,建设用地105.27万亩。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处置闲置土地24.24万亩,占专项检查发现的闲置土地总量的23%,其中开工12.96万亩,收回10.28万亩,置换1万亩。
同时,土地检查发现,在一些地方,处置闲置土地的行政不作为和整改进展相对缓慢;一些地方存在闲置土地成因认定不准确、处置政策把握不准、上报数据不实等问题。
国土资源部官员今年曾表示,对于被认定为纯属企业原因的闲置土地,如果尚未发出征收闲置费或收回使用权的决定,应加快发出,发出决定的人应加大征收闲置费或土地使用权的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工现场检查,从源头上防止新闲置土地的产生。
本地投资和其他“土地”下的大锅饭
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国务院这次采取了严肃的态度。
国土资源部表示,年底前,如果各省(区、市)闲置土地尚未处置,即尚未开工、收回或置换,将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稳步增长的压力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国家商报记者发现,事实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一样急于收回闲置土地。上述河北官员告诉国家商报记者,由于京津冀的良好协调发展,园区并不担心吸引投资。目前建设用地指标难以获得,耕地红线不断加强。要吸引投资,首先要考虑解决入驻企业的土地问题。“(收回闲置土地)我们比中央政府更着急。”
他说,现在国土部门对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求非常严格,耕地占用与补偿严格平衡,很难小题大做,所以有必要把闲置土地作为一项业务来抓。
据《国家商报》记者报道,国土资源部将研究现有建设用地的振兴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之间的联动机制。考虑到前3年或前5年未供应的土地,应按照一定比例设定振兴现有土地的指令性计划指标,并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一并下达。
对于超过振兴指标的,在下一年新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超额比例分配时给予适当奖励;未完成振兴指标的,按未完成比例扣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振兴指令性计划指标。
对于闲置土地,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国家土地督察局在7月底前进行集中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限期处置的建议。10月底前,应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对整改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
开垦的土地呢?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以用为先,促进闲置土地的振兴和利用”。要求将收回的闲置土地及时提供给稳定增长、惠及民生的建设项目。
同时,国土资源部要求推进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地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专栏,公布已确认但尚未处置的闲置土地信息及闲置原因,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标题:全国收回10万亩闲置土地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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