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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议题之一是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制定“十三五”规划。

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两个百年目标”的第一个百年目标。这一概念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形成并逐渐丰富的。在此之前,中国经济建设的战略规划是“三步走”,第一步是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是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现代化“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已经成功实现,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现在实现的小康社会仍然是低水平、不完整和不平衡的。报告指出,在本世纪头二十年,要全面建设惠及十亿多人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导“十三五”规划

全面小康社会是全面小康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后者的特点是低水平、不完整和不平衡。简单地说,低水平意味着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不完整意味着其他方面的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不平衡意味着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相对较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改变这些状况,形成高水平、全面、均衡的小康社会。因此,党在继续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收入分配。

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导“十三五”规划

“三步走”的主要目标是增加经济总量,即把“蛋糕”做大。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这些总体目标很容易实现。例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可以在今年或明年提前实现。

所谓全面,就是携手并进,均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义在于改善“不平衡”状况。这是新时代的要求,也是对新常态的适应和引导。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应该体现在十三五规划中。事实上,这一目标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都有所体现。例如,“十二五”规划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目标提高到7%以上。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全新的挑战,需要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才能真正促进更高质量、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标题: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导“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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