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22字,读完约5分钟
实习记者谢上海报道
在商业银行混业改革加快的同时,各家银行也在酝酿一轮业务分离运动。
7月9日,中信银行(601998,股栏)宣布,董事会同意对信用卡业务进行公司重组,并提出由我行与其子公司共同组建中信信用卡公司。上述事项必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信用卡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可能成为银行信用卡业务公司化的一大障碍。
金融监管研究员孙海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之前从未有过信用卡子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也是空怀特制定的,因此审批权必须属于银监会,但这涉及到金融改革,首先要经过中央批准,然后才可能是正常的审批标准。
对于银行业务拆分的监管逻辑,许多研究人员表示,可以先试点监管,然后再制定相关措施。
相关法律空·怀特
据了解,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是中信银行在深圳设立的信用卡业务统一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的业务部门。它是中信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全国总部,也是第一家分行级特许经营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中信银行累计发行的信用卡数量排名第七,仅次于五大国有银行和招商银行(600036,股票栏)。中信银行2014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共发放信用卡2459.6万张,比上年末增长18.37%。
早在2008年1月,民生银行(600016,古巴)董事会就决议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向监管部门办理公司的审批和登记申请。然而,自那时以来,这项决议没有得到大力推动。
1999年,中央银行颁布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2001年,中央银行及相关部门牵头召开了《银行卡条例(讨论稿)》国内外专家研讨会,但尚未正式颁布。2011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进行了规范,但没有涉及信用卡公司的相关规定。
孙海波说,第一家信用卡子公司应该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然后这可能是一个正常的批准标准。对于信用卡子公司,银监会可能会想出一个解决方案。
民生证券(Minsheng Securities)银行分析师廖志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这不是一个大问题。只需明确信用卡公司的监管方法和监管要求。”
“国内商业银行分拆成立的独立信用卡中心可能仍需依赖集团层面的存款来源,但从集团绩效考虑,其存款来源仍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公平性,不应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中信证券银行(CITIC Securities Banking)分析师杨蓉认为,信用卡业务相对独立、成熟,将成为最早拆分的业务。
杨蓉还表示,根据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的案例,如果信用卡中心分离、独立,估值将提高50%-60%左右。
业务拆分试点先行
“不仅银行信用卡业务,而且银行理财业务的剥离也有如何监管的问题。从一个部门到一个子公司,许多监管措施都需要修改。”廖志明说道。
此前,光大银行(601818,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27日宣布,董事会同意设立一家财富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应报监管机构批准。5月26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60万股)宣布同意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并报监管部门批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从民生银行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该行已向银监会申请设立独立的直接银行法人实体。
然而,到目前为止,各商业银行的业务拆分行为并没有取得较大的突破。
中国光大银行相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这是一件大事(指中国光大银行金融管理子公司的成立)。如果获得正式批准,监管必须公开,这不是由中国光大银行决定的。
2014年12月,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条件成熟的银行可以在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等业务领域开展子公司试点改革,实现法人独立经营。”今年5月,中国银监会发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明确指出,2015年银行业监管重点包括“积极推进银行业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特许经营水平”。探索部分行业和行业的附属制度改革”。
“银行牌照允许信用卡、财富管理和其他业务,设立子公司开展业务没有重大法律障碍。商业银行业务的剥离正在逐步逼近,预计最早将在年底前实现。”廖志明说道。
廖志明还认为,业务拆分必须基于监管体系的完善。如果财务管理和信用卡业务被拆分,以银行子公司的形式经营,如何监管这些子公司需要明确。注册资本、杠杆率等监管要求,银监会是否需要设立新的监管部门,还需要制定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目前,对这些业务的监管是在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在监管体系完善之前就贸然拆分业务,可能会存在监管漏洞,并有引发风险事件的可能。
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猜测监管应该先采取相关措施还是先试点。
“看看银监会是如何运作的,我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光大银行上述相关人士表示。
郭进证券(600109,股份)银行分析师马鲲鹏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首先会有很多试点。”然而,他说他无法回答关于银行业务拆分是否存在风险的问题。
“很有可能先进行试点,然后找到出路,因为在试点过程中,有经验知道如何编写方法。”孙海波认为,就风险而言,拆分肯定比混合更好。
标题:银行业务分拆监管逻辑推论: 或先试点 再出办法
地址:http://www.7mne.com/rbxw/7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