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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报》记者7月9日获悉,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经研究,中国结算自2015年8月1日起调整了沪深a股交易的转股费收费标准。

a股交易的转让费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按交易面值0.3收取,深圳证券交易所按交易金额0.0255收取,统一调整为按交易金额0.02收取。交易转让费在中国是结算费用,证券经营机构不会保留。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和大宗交易平台的a股交易转让费根据调整后的a股交易转让费收费标准同时进行调整;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优惠保证金保持不变,即按a股交易转让费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优先股交易的转让费根据调整后的a股交易转让费收费标准同步调整;在优先股试点期间,优惠利率保持不变,即按a股交易转让费收费标准的80%收取。

通知中未明确的其他证券业务涉及的a股非交易过户费用和股票过户费用(如权证行权过户费用、etf赎回涉及的组合证券过户费用、股票过户系统上市股票过户费用等)。)的收费标准,并暂时保持不变。

(朱宝珍)

标题:中国结算:下月起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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