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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抑制短期投机,帮助股指健康稳定

■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资本市场再次获得巨额利润。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上市公司股份并持有股份一年以上的,暂免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生效。

《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含一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为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暂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征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上市公司派发股息和红利时,如果个人在一年内(含一年)持有股份,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份时,应按持有期计算应纳税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利差别化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也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专家表示,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中国资本市场明显具有投机性。由于股息率低,个人投资者不愿意长期持有证券来享受红利回报,这不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这一政策调整可以让长期投资者受益。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表示,此举意在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引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抑制短期投机,帮助股指健康稳定。高派红公司将受到市场更多的关注。

该通知明确提出,如果上市公司支付股利,且记录日期在2015年9月8日之后,则股利收入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在本通知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持股时间自收购之日起计算。

(宝安)

标题:个人持股超1年 股息红利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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