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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经济信息日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做好房地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衔接工作。近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局举行了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数据和土地基础数据交接仪式。业内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房地产统一登记的关键一步。
由于房地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关联性很强,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将房屋登记等房地产登记职责统一纳入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国土资源部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级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房地产统一登记稳步推进,房地产登记责任机构整合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在加强住房交易管理方面,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意见建议,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住房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住房交易档案、房管机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表建立、房屋资格审查、房屋核实、存量房屋和政策性房屋上市交易管理等工作。
为加快房地产统一登记,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各地统一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房屋登记职责,不得随意分割房屋登记职责。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做好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
《指导意见》强调,必须确保业务连接顺畅,实现信息交流和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如果现阶段还没有建立房地产登记信息管理的基础平台,就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整理、存储和建设。指导意见还提到建立一个住房登记档案和住房交易档案查询和互操作系统。房屋登记等房屋登记数据由房地产登记机构管理,房地产交易数据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管理。
除了推动与房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外,国土资源部最近还与国家林业局举行了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数据和基础土地数据的交接仪式,双方签署了数据共享协议。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指出,登记数据的传递和整合是实施房地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有关部门在房屋、林地、草原和海域的管理和登记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不仅是各部门今后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依赖,也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房地产统一登记的重要依据。
今年8月初,国土资源部表示,房地产登记信息平台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全面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根据总体部署,信息平台网上试运行于2015年下半年完成,各级房地产登记数据整合于2016年基本完成,覆盖全国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平台于2017年基本建成。
标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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