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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李彪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已经发出了1000万元的环保罚款,罚款的矛头指向了污水处理企业。
近日,黑龙江郭忠水务(报价600187,咨询)有限公司宣布其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郭忠(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公司)因秦皇岛公司的出水水质超过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受到秦皇岛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被罚款1299.32万元。
对于环保部门发出的“天价罚款”,中国水务表示,不排除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近年来,秦皇岛公司的进水水质与过去相比已经恶化。对于企业来说,处理难度很大,成本也增加了很多,这对出水的实际水质影响很大。”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郭忠水务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在收到罚款后,该公司发布了上述公告,目前正在寻找律师讨论复议事宜。
过度放电在污水处理厂很常见
2015年7月29日,秦皇岛公司收到秦皇岛市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秦欢费字[2015]第008号)。根据监测报告《市环保(蜀)字[2015]第040号》,秦皇岛市环保局对秦皇岛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秦皇岛公司的出水水质超过了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秦皇岛市环保局决定对秦皇岛公司处以1299.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的数据,秦皇岛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厂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中,总磷超标0.6倍,总氮超标0.2倍;2014年第一季度,污水处理厂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中,总磷超标2.3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初,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公安部联合开展的“零行动”中,6家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每天连续受到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受到处罚。
事实上,近年来,污水处理厂一直是环保部门公布的超标排放名单中的“常客”。
在这方面,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军告诉《国家商报》记者,污水处理厂的一些超标排放案例已经得到调查,常年超标排放的情况很少,但一年中有一两个月超标的情况很常见。
公司:它一再报告说水已经超标
关于秦皇岛公司超标排放的处罚,郭忠水务在公告中表示,超标排放的主要原因是进水水量超负荷,进水水质恶化,进水水质远远超过设计标准。
上述中国水务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国家对进水水质也有相应的要求。
据了解,秦皇岛公司与秦皇岛市政府于2003年2月10日签订了《秦皇岛港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秦皇岛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该厂处理规模为12万m2/天,进水水质codcr≤350mg/l,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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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8mg/l .
郭忠水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国家商报,秦皇岛公司,也被称为第四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秦皇岛港地区的城市污水,主要是住宅污水。从今年年初开始,秦皇岛公司相关部门发现进水超标,这绝对不是普通居民用水的标准。人们怀疑工业用户偷了下水道。住宅污水处理设备仅适用于住宅污水处理。与工业污水处理相比,在价格、工程和标准上存在差异。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秦皇岛公司相关部门每月应向秦皇岛市政府提交水质监测报告,均显示秦皇岛公司进水水质严重超标。今年,该公司多次反映了这一点,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宋国军认为,污水处理厂过度排放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其他一些国家也有“预处理系统”,要求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只要符合标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都可以进入污水处理厂。
至于环保部门开出的近1300万元的罚款,上述中国国家水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国家商报》记者,“我们与市政府签订协议时,有一个免责条款,即如果水超标,我们可以免除责任。如果是罚款,我们也会向有关部门索赔。”
标题:子公司超排被罚1300万 国中水务称系进水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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