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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中央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发布了备受市场关注的“黄金40条改革”后不到两个月,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细则正式出台,成为“黄金40条改革”实施后发布的第一个实施细则。

10月30日,中央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发布了备受市场关注的“黄金40条改革”后不到两个月,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细则正式出台,成为“黄金40条改革”实施后发布的第一个实施细则。

12月17日,《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局长张欣在会上表示,根据“金改40条”的要求,《实施细则》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重点抓好以下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措施:一是允许本地区企业(不含金融机构)自愿进行外债资金结算,并赋予企业外债资金结算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二是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允许本地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类企业的外汇收入列为甲类,无需开户验证;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发展,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和管理的准入条件,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第四,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和外汇衍生品业务,允许本地区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首项实施细则落地

对于FTZ的企业和银行来说,《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为其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真正的便利。

首先,要开创外汇管理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新局面,率先赋予试点企业结汇和外债资金的自主权。促进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和市场,促进跨境投融资。二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推动外汇管理监管模式从行为主体向重点主体转变,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分析转变。

标题: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首项实施细则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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