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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据《证券日报》记者发布的信息统计,9月份,两家交易所对25家上市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15封监管信(*新沂收到2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11封监管信。
对于对上述25家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原因,除世茂股份外,沪深两市仅给出了简单的理由,并未给出详细的解释。
通过对已采取监管措施的25家上市公司的进一步梳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14家公司中,有11家公司要求公司加强停牌和复牌管理。
也有不少公司因为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了监管信。经过梳理,《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有6家。值得注意的是,新沂在9月份两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信。其中,9月21日发布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的公告;9月24日发出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和控股股东尽快核实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原因,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在已采取监管措施的上市公司中,海印股份未能按照上市规则履行秘书长的任命程序;观复股份等两家公司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和盛新材料是由于公司策划的重大事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全;银润投资是由于股东违规和过度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世茂是上述26家公司中唯一披露更多细节的公司。根据上交所出具的监管函,2015年6月16日,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梦洁因行使股票期权获得公司45万股,并完成了股份登记。这部分股份于2015年6月25日上市流通。2015年6月29日,梦洁出售了该公司11万股股份。
梦洁未能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的违法行为,也违反了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事实和违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关注梦洁的监管。
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提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朱宝珍)
标题:沪深交易所9月份已发26份监管函 重在加强停复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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