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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一级债务余额为15.4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政府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8.6万亿元,三级债务总额为24万亿元。

近日,记者从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中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一级债务余额为15.4万亿元,承担担保责任的政府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8.6万亿元,三级债务总额为24万亿元。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经批准的方案规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即地方政府负责偿还的债务,为16万亿元。法案还提到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为8.6万亿元,包括政府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地方政府三类债务共计24万亿 财政部:风险总体可控

民生银行(Minsheng)固定收益分析师李表示:“债务余额纳入限额管理,可以在确保地方政府债务投资的基础上,有效防范地方政府过度借贷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降低经济整体风险溢价。”

法案还明确将不超过100%的负债率作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预计到2015年底地方政府债务比率将达到86%。

对于地方政府86%的负债率,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风险总体上是可控的,但也有一些地区的债务风险较高。

“虽然86%的负债率没有达到警戒线,但有许多地方的负债率远远超过100%,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刘尚希表示,要警惕隐藏在平均水平背后的地区差异,重点清理高负债率地区,提前化解风险。

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总部分析师宋也表示:“86%的负债率是给定的估计值。隐含的条件是,2015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将达到18.6万亿元。据估计,这需要与2014年地方政府的综合财政资源进行比较。增长率约为4.5%。在今年地方政府资金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这一增长率能否实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16万亿元包括截至2014年底的15.4万亿元一级债务和2015年发行6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新增债务。2015年,除了上述6000亿元地方债务外,还有一些地方为规避在建项目资金链断裂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而借入的银行贷款。楼继伟表示,如果地方政府债务需要纳入在建项目的后续贷款,地方政府将在2015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万亿元内调整结构。

标题:地方政府三类债务共计24万亿 财政部: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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