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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博客、微博)记者周程程
昨天(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随机选择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择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性”机制,创新事后监督,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据悉,“双随机”抽查是指行政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数量对监管企业进行随机抽查,行政部门选择的检查人员也是随机产生的,例如监管企业和检查人员是通过“摇号”确定的。《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已经实施了这一举措。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在以不低于3%的比率对企业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随机检查,当地的随机检查员也是随机挑选的。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会议指出,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管理与简政放权相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后监督,大力推进随机抽样机制,对于克服“任性”检查,实施“阳光”文明执法,鼓励市场参与者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群众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这不是总理第一次提到随机抽样机制。早在2013年11月1日,国务院召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电视会议时,李克强总理就提出要改革和创新监管方式,开展随机抽样。
李克强指出,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查监管对象。随机化不是随机的,但是有规则。例如,要求100家企业每年进行随机检查,这是通过“摇动数字”来确定的。如果他们动摇了,他们将被检查到底。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他们将受到严惩,使违法者无利可图,甚至破产。
今年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推进分权与分权相结合转变职能电视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推进随机检查和监督。
可以理解,这种“双随机”抽查机制不限于随机选择检查对象。会议要求建立随机选择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择检查人员的“双重随机性”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会议指出,坚持依法监督,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进行检查。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应公布抽查目录,逐项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和内容。重点抽查风险高、投诉举报多、列入业务例外清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
其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有关
目前,国家部委和地方部门都开展了实践。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抽查就是“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重要体现。
根据规定,截至今年6月30日,两次企业年度报告的宣传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企业年度报告信息的抽查工作已经开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监察局局长马福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工商部门将进行不低于3%的抽查,以确保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加强对企业公共信息的监管。
同时,随机检查员也是随机挑选的。据培训者介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和2014年企业年度报告抽查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于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随机抽签确定抽查名单,并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核对。
此外,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计算机抽签的方式,从8709家企业中抽取了8家企业进行抽查,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企业4家。
对于执法人员的选拔,“双随机”抽查制度进入了60名市级局级执法人员。此次,随机抽取8组24人,依法对上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4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已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上述做法经抽查符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会议指出,抽查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与社会信用体系挂钩,建立信用档案、失信联合处罚和黑名单制度。这样,大多数市场参与者就不会受到“任意执法”的干扰,也不会越界合法经营。
标题:国务院创新监管方式 检查对象和人员将“摇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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