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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的消息导致一些高速公路概念股飙升。截至21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的新闻稿,楚天高速公路(报价600035,咨询)和深圳高速公路(报价600548,咨询)均有每日涨停,华北高速公路(报价00916,咨询)涨幅超过9%,吉林高速公路(报价601518,咨询),中原高速公路(报价600020,

当天上午,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表示修订稿确立了“收费”和“税收”长期并行的两种公路体系发展模式。高速公路将按照“用户付费”的原则长期收费。

根据修订草案,政府收费公路中的公路实行借还统一,没有固定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还贷的原则,以实际还贷期限为准。特许公路的运营期应根据回收投资和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

这项新规定打破了现行2004年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限制,该条例已实施多年。根据现行规定,政府还贷道路通行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道路通行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收费期限可以比此期限延长5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收费公路经营者协商,修改稿将在一个月内公开征求意见。

为什么要收费很长时间?

交通部发言人徐成光对记者表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经11年了,这是我国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时期。

据统计,2004年,中国高速公路里程仅为34288公里,去年年底达到11.9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可以说,如果没有收费公路政策,就不会有今天的国道发展成就。”徐成光说道。

但是,他又说:“与当时相比,《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的社会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原有的条款和内容显然已不适应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需要。”

根据修改后的草案,中国实行“收费”和“税收”长期并行的两种公路系统发展模式。《条例》修订后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还贷的原则,收费期限根据路网的实际还贷期限确定。”卫东说,其中,有政府债务的公路以路网为单位,由政府统一借款、建设、管理和偿还。通行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借款规模不得超过偿债能力。

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 实行“差别化负担”

商业高速公路全面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政府相关部门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通过合理定价和收入调整,将投资回报控制在合理水平,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修订草案,政府管理的高速公路在营运期届满时,可根据满足基本维修及管理开支要求及确保交通效率的原则,向政府管理的高速公路征收非牟利维修及管理费,以清偿债务及收回营运的高速公路。

此外,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通过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增加高速公路通行能力的改扩建项目,可重新核定还款期或运营期。

高速公路以外的政府收费公路,现行规定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年,中西部地区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

魏东表示,将提高收费公路的设置门槛,严格控制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费里程规模,并严格限制收费公路的设置,从原来规定的中西部地区经批准的二级公路收费,进一步限制为二级(含二级)以下技术等级的新建和改建公路不收费,明确取消收费的二级公路升级为一级公路后不再收费。最后,将只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所有其他高速公路将归还给公共财政承诺。

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 实行“差别化负担”

“特别税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无法承担所有道路建设、维护、管理和偿还债务的资本需求。这是实际情况。”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长王泰对记者表示,经过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充分调研和论证,按照“用户付费”的原则实施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魏东表示,此次修订的理念是基于“用户付费和差别化负担”,着眼于提高服务效率、确保维护资金的稳定来源、使收费公路政策具有可持续性和规范管理。

如何使用收取的费用?

根据修订草案,政府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如债务偿还期、特许经营期和公路养护管理等有所不同,基于这些标准的计算因素也有所不同。

修订草案规定,建设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的费用,以及超标准建设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的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因素。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车辆通行费定价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合理调整。

如何使用收取的通行费?是否有相应的措施来确保道路使用者能够享受高效快捷的服务?

魏东回应说:“提高收费公路的服务质量,加强收费公路的监管,一直是交通部门的工作方向。”

魏东告诉记者,修订草案在法律责任方面也有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者不维护收费公路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首先责令其改正。如拒不改正,可要求其停止充电。停止收费30日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其代理维修。“当然,经济后果仍将由它来承担。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修订草案还明确规定,政府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收费公路资产不得转让或交易,以确保公路不偏离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

根据修改稿的设计,未来我国公路总里程约97%的普通公路将成为主体,体现基本的、平等的普遍服务,采取对车辆使用者普遍征税的方式,实现全国通行,并通过一般财政收入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改扩建等资金需求。收费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3%左右,它们是互补的,采用直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为公众提供高效、高水平的交通服务的自由选择。

标题: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 实行“差别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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