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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周五表示,将委托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承担该案的具体调查职责,而中国证监会保留处罚权。这标志着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的执法试点正式启动。

中国证监会周五表示,将委托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承担该案的具体调查职责,而中国证监会保留处罚权。这标志着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的执法试点正式启动。

将部分执法权下放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证监会加强执法力度的一种尝试。

自ipo重启以来的这个月,中国证监会采取了许多举措。从修改新股发行规则到改革发行审核流程,从抽查上市公司到下放执法权力,一系列举措的背后,是中国证监会在股票发行与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权力重构过程。

股票发行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在审批制和核准制下,中国证监会有权批准股票发行,发行和审核将对企业的发行和上市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在登记制度下,原有的权力链将被打破,新的权力结构将被建立。

由于《证券法》修订不彻底,登记制度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然而,中国证监会近期不断推出的改革措施,正逐步将注重信息披露、放松审批、加强监管的理念转化为现实。与以往不同,中国证监会在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权力的自我约束。

非法愤怒

长期以来,a股市场一直是非法和混乱的,监管权力受到质疑。中国证监会将不得不对原有的监管框架进行修改。

据《中国商报》报道,在原有监管框架下,证监会的机构部门和上市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监管。例如,机构部门负责监管证券、基金、期货、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及其业务是否规范,上市部门需要监管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等负责人的行为是否规范。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收集和发现线索,然后交给检查部门进行调查。

证监会权力重构:部分执法权下放至沪深交易所

除上述部门外,证券监管系统内还有一个检查组,包括来自监察局、监察总队、36个证监局和上海、深圳专员的近800名监察人员,他们受监察局统一指挥,共同处理案件。

目前,监察局是中国证监会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的主要力量。负责统一处理各类违法线索,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办理边防、扣押、冻结等强制程序,组织协调行政处罚的实施。过去,稽查局一直在幕后,被动地等待沪深交易所等机构交出线索。在收到线索并进行筛选后,检查员将被派去做进一步调查。

事实上,与2800家上市公司、4500家新三板企业、12000多家私募机构、近100家公募基金、100多家证券公司以及大量期货公司和咨询机构相比,800人的检查团队可谓捉襟见肘。在原有的监管框架下,这种执法力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有限监督权的对立面是肆无忌惮地违反法律法规。就数量而言,在过去三年中,新病例的数量继续以年均约25%的速度增长,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在形式上,非法手段更加智能化和专业化,方法更加复杂和隐蔽。各种违法犯罪相互交织,对市场和社会的危害加剧。

尤其是在今年的a股地震期间,非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变得更加猖獗。除了个人投资者,大量机构投资者利用资本、技术和信息从中获利。此外,监督内部的腐败对过去固有的监督和执行模式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违法违规现象猖獗,与检查力度有限形成了矛盾。这一矛盾也成为检查的瓶颈和执法效率的障碍。那么如何打破这个瓶颈呢?

简单地增加人力投入和扩大权力链已被证明是不切实际的。监管层的一些内部人士曾告诉《中国商报》,与公安机关的执法权相比,行政机关的执法权似乎是一只手,但要解决证券市场的执法瓶颈问题,不可能盲目要求权力扩张。

目前,整合系统内部资源、改变权力运行机制是中国证监会解决执法权力瓶颈问题的新尝试。“证券交易所具有信息、技术和资源优势,具备履行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职责的组织和人才条件。”新闻发言人戈登上周五表示,为解决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任务日益繁重的现实问题,打破制约监管执法的瓶颈,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探索执法体制创新,完善制度安排,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证监会权力重构:部分执法权下放至沪深交易所

根据这一安排,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成为检查和执法力量的重要补充。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设立独立的部门,以保持与其他部门的隔离。负责调查的案件主要包括五类,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欺诈案件;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案件;债券市场案例等。

第三方监督

权力重构的另一个维度是制约。

在本轮金融反腐调查中,案件数量和级别都远远高于以往。这些事件不仅对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震动了监管当局的内部。可以看出,中国证监会最近出台的许多政策和措施都是围绕抑制权力而设计的。一方面,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限制了寻租的审批;另一方面,在提高监督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接受监督。

11月重启ipo时,中国证监会同时推出了改进措施,并随后制定了专项文件,以规范发行审核权的运作。市场批评了许多独立选举委员会成员,他们在发行和上市企业方面拥有生死攸关的权力。首先,他们不满意自己的双重标准,个人出租和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其次,他们对低效的审计和滥用投票权感到不满。尽管随着注册制度的实施,独立选举委员会制度可能会退出历史舞台,但在取消注册制度前夕,中国证监会仍决定对其进行改革。可能会有无奈,但我必须这样做。

证监会权力重构:部分执法权下放至沪深交易所

在监管和执法方面,中国证监会引入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以增加寻租成本。即建立“检查对象目录数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目录数据库”,采用随机选择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检查机制。具体而言,在现场检查中,证监会必须通过抽签和机器选择的方式从两个目录数据库中选择对象,该系统将于2016年全面启动。

证监会权力重构:部分执法权下放至沪深交易所

另一种权力制约机制是第三方备案制度。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审计案件基本文件第三方备案监管试点方案》,正式建立审计案件基本文件第三方备案监管体系,并在中国证监会系统10个调查单位开展试点。

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其角色正在发生变化,审批权限正在弱化,监管和执法权限正在加强。权力滋生腐败。过去,重灾区是审批区,但今后,重灾区可能是检查和执法区。

正如戈登所说,随着中国证监会的工作重点逐步转向监督执法,特别是检查执法,检查执法已成为中国证监会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诚信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检查执法的各个环节都直接影响到行政当事人乃至市场各方的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

中国证监会已经预见到了这一点,并开始在系统设计中提前布局,其中,第三方立案监督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在重构权力的同时,注重权力制约机制的建立,是本轮改革的新智慧。

标题:证监会权力重构:部分执法权下放至沪深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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