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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力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7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于近期公布。多位受访者表示,即将出台的《意见》将对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做出详细安排。其中,在股权多元化、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整体上市等方面有许多亮点。随着市场预期的国有企业改革“1+n”系列文件的出台,国有企业改革将从政策讨论和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和深化。
改革进入“深水区”
专家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文件的集中发布是可能的,国有企业分类是改革的逻辑起点,可能会在更早的一批文件中公布。
海通证券(600837,古巴)认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是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因此更加注重在监管、产权、经营等诸多方面全面深化改革。首先,在监管层面,强调分类监管和分级监管。国有企业分类后将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改革,同时成立SASAC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和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监管。第二,在产权层面,底线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促进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将成为重要手段。第三,在管理层面,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实现“做大做强”。
五项基本原则
据了解,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将明确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第三,坚持增强活力与加强监管相结合;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第五,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统筹规划。
对于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商业企业应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实现商业化。以完全竞争的行业和领域为主营业务的商业国有企业,原则上应实行公司股份制改革,积极引进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种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努力推进整体上市。
在资本管理方面,将重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对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独立开展国有资本运营,为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投资经营企业中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时,我们将坚持地方政策,行业政策,独立,控制,参与,不搞郎朗,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促进一个;员工持股将坚持试点先行,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有序推进。优先支持转化型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等人才资本和基础要素贡献率较高的企业,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
国有企业的并购浪潮正在逼近
8月31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通知》,明确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应通过注资提高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合格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高整体价值。
国泰君安认为,今后将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出台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加快中央企业改革。资本市场作为中央企业资本运营的重要平台,将在中央企业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否则将会出现一波中央企业并购浪潮。未来,产业集中度低、核心竞争力与同行业大型国际企业存在一定差距、恶性竞争或产能严重过剩的外向型产业的中央企业,可能会进行重组整合。对比2008-2014年各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建材、水泥、钢铁及有色金属、煤炭、船舶、造船、军工等行业由于产能过剩、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生命周期、国家战略等原因,有可能被列入中央企业名单。,以期加强联盟,解散生产能力和参与全球竞争。
标题: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近期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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