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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小玮
近日,自称“G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迟某通过电话、qq群、微博等方式向社会投资者推荐股票。,声称提供专业服务。被推荐的股票是为了盈利而购买的,在短期内翻了一番,投资者需要支付约1.5万元的“会员费”,该费用被汇入马“G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账户。然而,一些投资者报告称,在支付了“会员费”并购买了推荐股票后,他们感到非常紧张,损失惨重。“销售员”迟某和“财务总监”马某失踪,无法联系。
陕西证监局分析认为,从欺骗的角度来看,首先,假冒公司名称。经过调查,迟某、马某等。,他们都不是G公司的职员,以G公司的名义通过伪造和窃取的方式非法推荐股票,并收取投资者会员费。第二,网络和电信欺诈。池等人利用微博和qq群进行“个股推荐”,声称“盘面热点分析、盘口回答、盘口交易点提示、多头推荐、帮助解决”;与此同时,向投资者发布了一条消息,邀请他们关注上述微博并加入qq群。当投资者表示愿意尝试该公司的股票推荐服务时,他们立即被要求加入“会员”行列并支付会员费。第三,设置一个连环骗局。在投资者支付高额会员费购买推荐股票并遭受损失后,池等人谎称推荐股票软件的版本不够高,需要继续升级并支付升级费,进一步欺骗投资者;当投资者发现他们要求退款时,他们将被立即踢出qq群,同时,由于电话关机,他们将无法联系。第四,手段和方法隐蔽,反侦察意识强。迟等人要求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机等电子银行方式缴纳会员费。没有原始凭证,无法显示汇款目的。马收到钱后立即通过远程取款机取钱,这使得投资者在被骗后很难追回钱,维权取证更加困难。
陕西证监局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推荐股票为名的欺诈案件。本案中,马某、迟某等行为人分工明确,共同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欺诈行为。首先,编造事实,隐瞒真相。行为人隐瞒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的事实,散布“推荐牛股、帮助解决问题”等虚假信息的;假冒G公司的名义,虚假承诺购买利润并在短期内翻倍。第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投资者的汇款立即被取走。当投资者发现自己被骗并要求退款时,行为人千方百计地回避和拒绝,最终无法联系,这表明旅游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三,欺诈数额巨大。经调查,犯罪人利用上述手段诈骗个人投资者,诈骗金额从1.5万元到3.1万元不等,仅一个账户就诈骗了近30万元。
通过网络和电信手段进行的证券欺诈使投资者难以捍卫自己的权利。由于网络和电信的非接触性、虚拟性和隐蔽性,许多不法分子在诈骗钱财后很难潜逃。陕西证监局真诚提醒投资者提高警惕,多疑少幸,多知多询,增强识别、防范和抵御证券、电信欺诈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投资,防止上当受骗。涉嫌欺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司法途径追偿,维护其权益。
标题:荐股诈骗花样多 股民还得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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