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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速转型的道路上,刚刚拉开国企改革帷幕的长虹,因其突发事件的报道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
近日,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举报长虹集团董事长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封报告信立即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
杨3000字的举报信,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长虹现任董事长滥用职权、非法决策的举报,另一部分是对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的举报。
8月5日,四川长虹(报价600839,咨询)对此公告作出公开回应:长虹集团独立实施合肥新豪的分阶段整合,属于公司集体决策。
长虹对报告的两个部分做出了回应。长虹公司宣布,杨同志的报告反映了同志在投资安徽新沂等离子显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沂”)等离子项目的决策中滥用职权、违法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的情况。前期,绵阳市委、市政府组织了联合调查组,开展了大量工作,形成了调查结论。2015年4月29日,调查情况及结论意见送至杨同志和长虹集团中层以上领导。
关于调查结论和核实意见,长虹表示,经核实,在h3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长虹集团协调了h3项目贷款的结算,并为合肥新豪提供了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并经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整合收购阶段,长虹集团独立实施了合肥新豪的分阶段整合,经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公司集体决策。
同时,长虹解释了合肥新豪的实施情况:由于等离子产业的巨大变化,合肥新豪经历了战略调整和产业转型。鉴于长虹集团在合肥新豪的投资项目目前正在实施,其经济效益需要在项目实施后进行最终评估。
长虹公司表示,赵勇现任长虹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等。,并且正在正常履行职责。此外,长虹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虹集团已经公开核实了该报告的内容,并认定其没有影响长虹的正常生产经营。”
标题:长虹回应称合肥鑫昊项目系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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