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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朱报道,为了促进安徽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安徽省近日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据报道,《规则》提到,要支持“专业化、新颖性”的发展,奖励安徽省认定的专业化、特殊中小企业,奖励安徽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奖励国家专业化、新颖性。“小巨人”企业;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奖励和补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贴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和诊断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支持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奖励在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市的中小企业,补贴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安徽省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支持技术创新企业融资发展;支持创业创新,奖励和补充发展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奖励和补充国家和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创造者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支持企业家培训,实施“新徽商培训项目”。
此外,在资金支持方面,《规则》建议,除项目奖外,单个企业最多可享受三个称号奖;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奖励补助金额增加20%;单个企业的最高奖励不得超过1000万元。
标题:安徽省印发《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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