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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发布了《联盟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宣布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批量采购。
去年12月,在“4+7”城市(京、津、沪、渝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Xi安等11个城市)试点实施了国家批量采购(第一轮集中采购)。当时有25个品种中标,平均下降52%,最高下降96%。这一次,大批量的采购将从试点城市推向全国,所以也叫“集散地”。
根据《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本轮药品集中采购将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等25个地区(4+7城市除外)进行。与第一轮一样,本轮集中采购由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承担实施。
从收集的品种来看,本轮采购的品种仍是前一轮的25个获奖品种,包括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氯吡格雷等。然而,除此之外,与前一轮相比,这一轮集中挖掘仍有许多改进和优化。
首先,上一轮试点项目中的“只中标”规则受到市场质疑,在这一轮全国范围的批量采购中,这一规则将被放弃,采用新的“多次中标”规则。根据“文件”,如果实际上有一个选定的企业,则第一年的约定采购额为约定采购额计算基数的50%;如果实际有2家被选中的企业,则第一年的约定采购额为第一年约定采购额计算基数的60%;如果实际选择了3家企业,则第一年的约定采购额为第一年约定采购额计算基数的70%。“第一年约定采购数量的计算基数”由各联盟区域确定,然后汇总。
同时,根据中标人数的不同,采购周期也不同。入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2家),当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共选择3家企业,当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协议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一次,但采购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一年。此外,如果在采购周期内,当年约定的采购数量提前完成,则在采购周期结束前,仍会有超过部分选定企业按选定价格供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下一年的采购量,文件也做了相关规定,表明下一年的约定采购量是根据采购品种(指定规格)第一年实际采购量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实际选定的企业为一家。第一年约定采购量为实际采购量的50%;如果实际选择了2家企业,则约定的采购金额为第一年实际采购金额的60%;如果实际选择了3家企业,约定的采购金额为第一年实际采购金额的70%。原则上,下一年约定的采购数量不得少于所选品种第一年约定的采购数量。
“这项规定对企业来说应该更重要。可以看出,实际上,数量采购的实际采购量往往远远高于约定的采购量。”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事实上,有早期迹象。8月6日,Xi市医疗保险局发布通知称,自3月25日Xi“4+7”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国商定采购量和Xi“安”准备采购量均超出预期。经过研究,决定开始增加Xi安部分药品的采购量。
但是,根据企业最近发布的数据,虽然中标企业的相关品种的销售额通过批量采购有所提高,但由于降价,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受到限制。例如,在第一轮试点项目中中标的华海药业(600521.sh)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53亿元,同比增长4.50%。据该公司称,虽然中标“4+7”采购的产品销量大幅增加,但价格相对较低,因此收入略有增加。中国生物制药(01177.hk)有限公司发布的半年度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郑达天庆系列的获奖产品恩替卡韦(润中)分散片的销售额约为1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74亿元。
此外,随着越来越多通过一致性评估的企业将参与竞标,业内人士还预测,参与本轮征集和推广的25个品种中,有许多将在以往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价。
“例如,吉非替尼、瑞舒伐他汀钙片、利培酮等。在第一轮征集后,所有被评估的企业都被加入,届时将会出现新一轮的价格竞争,低价创新势在必行。”早些时候,一些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标题:带量采购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企业进入另一轮价格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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