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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5日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主席易会满4日率团赴CICC,主持了证券基金从业人员座谈会。

会议指出了证券基金业发展中暴露出的“五大问题”,强调要坚持“四个突出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生态。

五个定位:资本市场的“守门人”,直接融资的“服务提供者”,社会财富的“管理者”,资本市场的“稳定者”,市场创新的“领导者”。

五大问题:个别机构有“脱离现实走向空虚”的倾向;一些机构的职能定位模糊,偏离了中介服务的原点;一些机构已经实现了产品和服务的基本功能和低附加值化;一些机构的合规和风险控制基础薄弱;一些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标准有待提高。

四大亮点:突出主业,依法办事;突出创新,提升服务能力;突出合规性,始终依法经营;突出稳健、持续、健康发展。

一揽子改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加强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并陆续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生态。

明确证券基金机构的五大定位

会议明确了证券基金机构的五个定位:一是资本市场的“守门人”,二是直接融资的“服务提供者”,三是社会财富的“管理者”,四是资本市场的“稳定者”,五是市场创新的“领导者”。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强调,证券基金公司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专业机构,是资本市场的“守门人”。据专家分析,在试点登记制度的背景下,证券经营机构的中介责任得到加强。

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张磊表示,在试点注册制背景下,科技板块相关制度设计应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把关人”的作用。

张磊认为,为促进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审慎核查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守门人”作用,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应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重威慑和惩罚措施。

首先,提案国必须在申请时同步交存工作文件。工作文件是衡量提案国尽职调查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以防止提案国赶进度,不作审慎调整。

二是在审计过程中,应根据需要启动现场检查,审计机构应按比例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如果申请文件存在重大问题,且在审核过程中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则应对发行人、其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以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是否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负责。

第三,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给予“冷漠对待”,对中介机构及相关签约人推荐的项目给予负面反馈,以限制中介机构的无原则行为。例如,如果主办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在一年内被拒绝两次,那么所有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的申请材料可以在三个月后提交。

除了行政监管措施和声誉机制外,在国科会注册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求保荐人跟随发行和承销的投资,迫使中介机构增强财务实力,重视研究投资和风险控制合规性,并约束中介机构承担更多“担保”责任,审慎保荐和合理定价。

推行一揽子改革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证券基金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方面,外部宏观环境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深化金融供给方面的结构改革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此外,加快资本市场开放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此外,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监会已提出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加强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并陆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生态。

目前,有利于证券基金业的改革措施正在陆续出台。

7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并重启境内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征求公众对《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称为充分发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的作用,完善证券业基本制度,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扩大保险资金使用范围的相关方案精神,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条例》。

《条例》对证券公司的流动性支持做了系统的规定。一方面,明确了公司自助、股东支持、商业银行贷款、行业互助、保险资金援助等多种流动性援助方式;另一方面,规范保险资金的救助条件、程序、监督管理责任,为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提供制度支持。

四川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陈力表示,目前流动性仍然相对紧张,主要是因为融资质押业务和债券业务。一旦风险接受事件发生,就会使证券公司突然出现流动性紧张。此外,由于个别银行的风险事件,整个证券业的流动性受到传导的影响。《条例》主要保证非银行机构的资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稳定和解决方案,从而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四个敬畏”之后 易会满再提“四个突出”!机构监管信号释放

产业发展的五大问题

会议指出,当前行业发展中仍暴露或存在一些问题:

包括缺乏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个别机构有“背离现实”的倾向;一些机构的职能定位模糊,偏离了中介服务的原点;一些机构已经实现了产品和服务的基本功能和低附加值化;部分机构合规和风险控制基础薄弱,主动合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滞后,部分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会上提出的“五大问题”也将是下一步监管的重点领域,这意味着证券基金公司进入了严格监管的新阶段,机构应根据监管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

我们必须坚持“四个突出”

会议指出,证券基金业必须坚持“四个突出”。

首先,要突出主业,依法办事;第二,我们必须突出合规性,始终依法经营。只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才能避免犯大错误,避免造成大风险,从而创造出“百年老店”;第三,要突出创新,提高服务能力;第四,坚持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业务发展必须有“边界”。必须始终拥有充足的资本,确保业务稳定和风险可控。

此前,易会满在谈到资本市场监管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效率时,提出了“四个方面”和“四条底线”。这一次,易会满提出了“四个重点”,对证券基金运营机构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全面提升产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会议要求,全面提升工业应服务于实体经济。

一是强化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的责任和能力。合格的高质量的首席经纪人应该有一个“大图景”和“大视野”,并成为一个好的领导者和先锋。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应朝着差异化、专业化和特色化方向发展。

第二,着力推动股票型基金的发展。要实行分类监管,支持主管公共资金做大做强,提供综合服务。

第三,提高公司内部约束力。形成合理均衡的考核机制和市场化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提高机构监管的有效性。加强监督,以严词为纲。

第五,制定综合政策,共同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提出了分类监管的要求。目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经纪人权益管理条例》,明确将经纪人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专业类证券公司。

第一,专业证券公司。对于从事传统证券业务(如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金融咨询、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等)的证券公司。),因为其业务活动主要集中在中介服务上,不涉及大负债和大资本中介,外部性低,所以只要求其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满足《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二,综合性证券公司。对于业务杠杆较大、多种业务交叉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股票期权做市商、场外衍生品、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复杂业务。除了传统的证券业务,由于资本消耗高,它们与其他金融系统联系紧密,具有明显的外部性。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券商和专业券商可以相互转化。专业证券公司在其控股股东和大股东具备《股权条例》规定的资格后,可以申请各种创新和复杂的业务,并转变为综合性证券公司。综合性证券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改变业务范围,转型为专业证券公司。

谈到基金行业,股票基金将成为该行业的发展方向。监管建议提高研究能力,丰富产品种类,提高投资水平,优化投资结构。同时,它支持有能力的公共基金做大做强,提供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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