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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环境保护部最近对北京、河北、山东和河南省重点城市的重污染天气和大气污染源排放的应急反应进行了监督,发现一些应急措施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此外,环境保护部东北环保监督中心对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重污染天气和大气污染源排放的应急响应进行了监督,发现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应急措施要求,部分燃煤企业存在排放超标、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或运行异常等问题。

治霾不力源于责任不清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今后必须明确空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对不落实政策、敢顶风作案的要追究责任,严惩不贷。同时,要改变现有的监管模式,采取有效措施,激发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我们能对污染控制视而不见吗

网民卢永峰表示,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有些命令无法执行,所以很多部门无法控制污染源。此外,政府监管问责流于形式,环境监管重罚款轻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和“谁破坏,谁恢复”将不可避免地成为空.的一句话

一些网民说,地方政府只关注有形的财富,却往往忽视无形的生态破坏。对于明显的污染隐患,从生产企业到地方政府,每个人都视而不见。因此,长期以来,“先污染、后治理”、“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现状没有改变。

网友“王世川”表示,治理不善的原因应该探究。如果是污染企业的责任,就要依法处理污染企业;如果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应按照党纪国法处理。

必须落实负责任的主体

网友“八卦”称,由于空气污染的顽固和反复,中国空气污染的不利局面并没有得到扭转。我们不能让烟雾成为不治之症,我们必须采取长期措施来预防和控制空气污染。每个人都有责任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但是地方政府不应该忘记他们对控制空气污染负有主要责任。

博主“环境新闻”建议明确环保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和手段,包括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方法,如访谈、通报和评估等。此外,有必要适当地集中监督权和下放管理权。

网民毕表示,一些企业在加大环保投入的同时,也有一些企业因为政府环保执法不严而搭便车或混日子,这将造成“恶财驱逐良财”的局面,让人觉得污染企业更有优势。企业缴纳的环保资金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政府应加强这方面的制度设计,通过经济手段激发企业节能环保的积极性。(记者赵东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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