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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农业部领导下,许多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重点是明确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时,还将推进集体资产分类到户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要求农村集体经营资产向集体组织的每一个成员转化为股份。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结果和其他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为66.9亿亩,其中农用地55.3亿亩,建设用地3.1亿亩,非资源性资产达到2.4万亿元,是集体经济的基础。许多专家认为,随着农村集体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深入,由产权不清、管理不严导致的资产报废、闲置等风险逐渐显现。
在国务院部署的11个农村改革试点中,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始于25年前。20世纪80年代,地处改革前沿的珠江三角洲,农村社区居民结构日趋复杂,集体资产管理与收入分配矛盾突出。农民积极进行有自己特色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20世纪90年代以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并相继进行了改革试点。
目前,全国约有4.8%的村集体进行了这样的改革。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间农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研究制定的《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是这一系列改革的顶层设计,显然,改革的首要措施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农村土地征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块地”试点改革正在谨慎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市)临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开展试点工作。另一项工作的核心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工作正在推进,预计将于2017年左右完成。
据悉,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也将推动集体资产到户确认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将转化为组织成员,同时完善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源等“外资”的管理监督和收入分配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价值数万亿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成员的巨大财富。虽然在许多地区已经为处置这一财产支付了股息,但没有许多方法来量化集体股份。这是因为在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旦集体成员发生变动,就会出现股权纠纷,股份转换时,村干部的权力容易过于集中。但是,总的来说,股份的数量化转换可以更好地解决集体资产在获利后的分配问题,更好地保护农民的个人财权。
事实上,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北京和上海采用的股份合作制在股份数量化转换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就要求在行政村建立村经济合作社。此后,它采取了多种方式改革股份合作制,如量化股票资产、“资源+资本”和成员入股等。目前,新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个人股份比例一般不低于70%,而全市完成此项改革的村级经济组织比例接近100%。
据上海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100多万投资者参与了农村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在城市化地区,集体资产已经量化为股权形式。早在两年前,城中村改造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收入分红就超过了5亿元,人均分红超过了3000元。
标题:集体产权制度“十三五”迎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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