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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

对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打击正在升级。昨日,中信证券部分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要求接受调查的消息震惊。作为经纪行业的领头羊,中信证券因涉嫌内幕交易而受到调查,这不仅表明内幕交易的主体越来越专业化,也证明内幕交易行为正在升级,打击力度也在加大。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上最典型的违法行为,也是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一直把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监管和执法的重点,并立案查处了大量内幕交易案件。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中原谢赫、宝信鸟、潜在恒信、和佳股份、时代新材料股份等20起内幕交易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名法人和31名自然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总额1636.85万元。此外,还有7起案件正在接受事先通知程序。

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内幕交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严格查处所有可能出现泄密的环节和领域,全方位打击,不留死角。我们应该以严惩内幕交易为出发点,净化资本市场环境,让内幕交易无处藏身。

尽管打击行动正在升级,但我们也看到内幕交易仍时有发生。

笔者认为,内幕交易屡禁不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巨额非法利益的诱惑下,很多人铤而走险;二是由于案件的参与者越来越复杂,交易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操作手段越来越隐蔽,使得调查处理工作更加困难。

对此,笔者认为,打击内幕交易必须对症下药,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和手段。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对我们处理内幕交易有所启示。

对于各国的证券市场来说,调查、识别和处理内幕交易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面对层出不穷的内幕交易行为和新的犯罪手段,各国监管部门也采取了各种措施严格防范和控制内幕交易。其中,以严厉制裁和灵活务实执法著称的美国经验被业界视为构建反内幕交易制度的典范。

在美国,内幕交易的参与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1984年,美国通过了《内幕交易惩罚法案》,对那些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并获利或减少损失的人处以三倍的民事罚款。1988年,美国签署了《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制裁法》,并引入了行政处罚制度,即所有内幕人士都被处以罚款,而不考虑利润收入。对自然人的罚款额增加到10万至100万美元,而对法人的罚款可高达250万美元。2002年通过的《上市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进一步规定,任何人通过信息欺诈、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在证券市场获得利益,可被判处25年以下监禁或罚款。同时,对证券欺诈的起诉期限延长,起诉时间可延长至发现违法行为后两年或违法行为实施后五年。

打击内幕交易当用重典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面对贪婪的人,我们必须使用重码。对于内幕交易,不仅需要证券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还需要形成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各部门都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坚持严明严明,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对内幕交易者的执法权威,形成威慑效果。

(和平)

标题:打击内幕交易当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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