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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涛

[正是这两年来事业部制的坚定实施,导致了格陵兰如今的业绩增长。然而,由于每个业务部门都是独立的法人,这也造成了一些问题,如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减弱,权力更加分散,管理困难。]

几天前,安徽省望江县法院在中国网上公布的一份判决文件显示,安庆市投资公司前董事长张吉林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主要原因是他接受了上海绿地集团安徽分公司121万元及其他贿赂。

《中国商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格林兰集团,格林兰表示以法院判决为准。

上述事件的起因是在2008年,当时安徽省安庆市政府与格陵兰签署了《关于建设安庆中央商务区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要求,上海绿地集团需要提前支付土地上市绩效金。然而,由于金融危机,银行信贷紧张,融资困难,绿地集团无法支付土地保证金。

由于资金压力,时任绿地集团安徽分公司董事长的石谋(另案处理)向张吉林寻求帮助,并指定时任安徽分公司技术总监兼总经理助理丁某(另案处理)与被告张吉林进行洽谈。张某某承诺向城市投资公司借钱,解决绿地集团的资金缺口。

经法院查明,张吉林亲自决定向市投资公司向绿地安徽营业部借款5000万元,并签订了为期30天的贷款协议,用于绿地集团与安庆市合作项目的土地补偿。2008年1月25日,张吉林将1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元人民币划入绿地合肥房地产有限公司账户..2009年9月23日、10月27日、12月3日,绿地合肥房地产有限公司分三期返还人民币5000万元。

绿地安徽事业部为5000万土地款行贿

虽然约定时间为30天,但最终还款时间超过一年半。张吉林是怎么做到的?

根据市投资公司的财务记录,法院贷款5000万元,会计科目由“其他应收款”改为“预付建房款”。世茂作证说,当时他要求张继林与市投资公司讨论以预付款的形式借款5000万元用于项目准备。

2008年11月,安庆市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王将《城市投资?“水安花都”的建设合同到了财政规划部,要求将5000万元贷款的记账账户调整为“预付款”。王向调查人员解释说,2008年11月市审计局审计时,提到绿地集团的5000万元贷款没有及时收回,可能造成坏账。张继林听说这件事后,告诉他5000万元是预付款,不是贷款,还有一份代理合同,这样他就可以交给会计了。

绿地安徽事业部为5000万土地款行贿

据安庆市政府官方网站介绍,“滨水花都”是在东部新城建设完成后,由绿地建设而成的针对拆迁居民的拆迁社区项目。

通过上述方式,张吉林向绿地安徽营业部贷款5000万元。

法院查明,为了表达对张继林的感激之情,格林兰支付了120多万元为张继林购买了一辆汽车的材料。

法院认定,当时实际支付的是贷款利息5000万元,占利息金额的5%。当时,格陵兰签署了一份虚假的材料采购合同,将款项转给了供应商,供应商将款项转给了张吉林。扣除税金及相关费用后,张吉林实际得到121万元。

对此,张吉林在庭审中辩称,指控他挪用公款的起诉书不成立。他认为5000万元是企业间的借贷行为。当时,公司领导会议不能召开,没有进行集体研究是有客观原因的。但是,他在单位做了口头通报,也向市领导做了口头汇报,所以这不是他个人的决定,他也没有谋求个人利益。

对此,法院认为,张吉林从市投资公司向绿地合肥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无论动机如何,也无论是否在本单位报道,都不能否认这是他个人的决定这一客观事实。虽然事先没有约定,但事后他实际上获得了个人利益,即谋取个人利益,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因此,他拒绝接受被告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和辩护意见,因此他被判处14年徒刑。曾在格陵兰岛安徽省工作的石谋和丁某将由法院另行处理。

绿地安徽事业部为5000万土地款行贿

绿地集团的房地产业务采用事业部制。按地区划分,如上海一、二业务、西南业务、西北业务、中原业务等。格陵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曾指出,事业部制和企业结构的扁平化有利于提高格陵兰的工作效率。在做出一些重大决策时,相对简单的层级结构和流程可以快速达成决策,减少时间和人力成本,有利于把握机会。正是这两年来事业部制的坚定实施,导致了如今格陵兰业绩的增长。但是,由于每个业务单元都是独立的法人,也造成了绿地集团各业务单元之间协同性不强、分散性较大、管理困难等问题。

标题:绿地安徽事业部为5000万土地款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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