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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阅读

对于经纪人和信托公司的账户违约,一些机构将其解释为“不可抗力”,即不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的记者李伟从北京报道

股票场外配置的清算正在产生更多的反复出现的问题。

在中国证监会8月31日发出通知,要求彻底清除外部系统访问的非法集资账户后,所辖地方机构和证券公司也开始清理和整顿现有的场外集资账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券商获悉,截至9月2日,待清算的配套资金存量可能不低于2000亿元。

由于场外融资活动大多通过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伞式账户进行,经纪业务部门层面的股票清算也间接导致一些资产管理机构在客户账户使用和系统访问期限方面面临违约风险。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在难以核实信托账户背后的子账户数量和真实客户信息的情况下,一些经纪公司将要求信托公司出具账户合规承诺书,而一些信托公司也正在清理现有账户。

然而,对于经纪公司和信托公司的账户违约,一些机构将其解释为“不可抗力”,即它们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确保渗透验证的承诺书

尽管监管机构已经动用这把刀在股市之外配置资金,但不同券商理解的清算标准也有所不同。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目前场外融资有三种类型。

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伞式信托,即信托公司通过自己的渠道向资金匹配的客户出租和出售伞式股份。这类业务的门槛相对较高,劣质业务的门槛通常在100万-300万之间。

其次,信托公司与筹资公司合作,在伞式信托下开设二级子仓库。这项业务大部分由信托公司分配给中小投资者,没有相关的适当管理措施。

第三种是单一结构性信托,即当一方作为次级债时,银行参与资金配置,设立单一信托或资产管理账户参与二级市场投资。劣质基金的投资门槛通常为5000万元。

事实上,此次场外融资清理中涉嫌违规的模式主要是前两种模式,即伞式信托模式和伞式两级子仓模式。在这两种模式下,证券公司和邓忠公司都很难掌握投资者的数量和信托账户背后的真实信息。

“我们执行的标准是,只要与homs和明创系统嫁接的保护伞信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干净。”华东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透露。"这两种模式原则上必须清理."

然而,一些证券公司只清理次级子头寸的伞式信托,而传统的股票伞式信托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没有清理库存伞信托,但只调查了可能包含二级仓库的信托账户。”北京国资旗下一家大型经纪业务部门的一名人士表示:“我们的理解是,只要我们能确保账户背后没有匿名子账户问题,它就是合规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核实信托账户背后的情况时可能存在技术困难。目前,大部分券商保留股票伞型信托账户的方式之一是要求信托公司提供承诺书,以确保账户合规。

"一个折中的办法是要求信托公司提交一份承诺书."上述销售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方法相当于利用外部承诺来渗透和免除责任,因为毕竟销售部门控制的资源是有限的。”

在业内人士看来,要求信托公司承诺保留股票账户也符合大多数证券业务部门的动机。"经纪人不想冒犯顾客,也不想影响这件作品的佣金收入."前面提到的销售部门说:“如果这种方法可以避免伞式信托被清理,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各方。”

根据信托公司的消息来源,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是该账户不适用资金划拨系统,符合实名制的要求。

“券商最近要求我们提交承诺书,但这不是监管要求的标准,所以每一个都不一样。”北京一家信托公司的经理也表示:“主要是承诺不使用非法集资系统。如果您使用明创软件来满足经纪人的要求,那么访问该软件的投资者也必须遵守法律,例如确保实名制。”

清算遵循不可抗力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一些券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清算,一些信托公司自愿清算其伞式账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8月31日,西南某信托公司通知其8名证券投资集合信托受益人,要求其在该日前完成账户资产处置。如果处置没有完成,开户经纪人将限制资金的转移和购买。

库存激增的结果之一是,一些经纪人和信托公司在执行账户合同时面临违约风险。

“经纪人通常与信托公司和系统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期限,一方面配合外部系统的访问,另一方面完成信托账户的建立。”广东一家经纪机构的一名人士表示:“但目前的账户清理要求给之前签署的系统接入合同的执行带来了压力。”

然而,一些委托人指出,大多数机构会在合同中注明不可抗力条款,监管政策的变化只是这类条款的一部分,因此开户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所有合同都必须基于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伞式信托的分配现在被认为是非法的,不会有违约行为。一般来说,这类合同都是标准文本,法律事务部门将在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中明确这些内容。”川渝一家信托公司的一名人士表示:“即使客户信息在信托公司备案,许多投资者仍被反映为在邓忠的账户,这仍违反了账户要求。”

2000亿配资清查“下有对策”:信托承诺合规以保留账户伞形清整遵循“不可抗

然而,也有持有不同观点的筹资客户。他们的观点之一是,《证券法》关于实名制的规定已经存在;清算属于经纪公司和信托公司先违法,监管部门后严格执法的事实,因此一些机构仍需承担相应的账户清算责任。

“实名制的要求不仅是在这些集资检查通知之后,而且始终存在;也就是说,用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来解释违约事实是不合适的。”一位在北京从事伞式融资的投资者认为,“开户禁令是由非法信托和经纪行为造成的,这一结果不应由融资客户承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传言称单一结构信托的分配模式也会受到影响。

然而,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几家资产管理机构了解到的情况,这种模式并非自始至终都在清理场外融资的范围之内。在业内人士看来,这项业务之所以没有被列为非法,主要是因为它没有违反实名制的要求。

“(单一)结构性筹资自始至终都是合规的。我们的做法通常是从银行提取资金,然后卖给客户,但每个结构化账户对应一个投资者。”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的项目经理表示:“在一个不良账户之后开立一个证券账户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以这种方式增持或回购股份。”

标题:2000亿配资清查“下有对策”:信托承诺合规以保留账户伞形清整遵循“不可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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