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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道革命”正式开始。

昨天(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份权威文件,以“鼓励”建设地下公用隧道。《关于推进城市地下公用隧道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在地下空室。在已修建地下公用隧道的区域,该区域的所有管道必须进入走廊。“我们做了一个总体的计算,这条走廊加上管道走廊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大约需要8000万元/公里。这条走廊相当于一座房子,里面装有必要的管道。进入走廊的管道投资约为4000万元/公里。这样,如果你建造1公里,它将是大约1.2亿从走廊加上走廊管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卢。据新华网报道,在未来的三至五年内,预计管道廊道的建设每年将产生1万亿元的投资。

国务院发文促管线企业入廊 明确有偿使用原则

北京大悦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我国地下公用工程隧道已经修建了1000多公里,在技术和资金上没有问题。只要政府协调所有利益相关者,从稳定投资和购买力平价的角度来看,建立这方面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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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管道应该铺设在地下

地下管道廊道的政策支持不断增加。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三年内在36个城市开展地下公用隧道试点。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自2015年以来,政策的频率显著增加,从4月到7月中旬,每月都发布相关政策。

根据CICC的报告,预计下半年基础设施建设的刺激力度将显著加大。在经济疲软和货币政策两难的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将再次在稳定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铁路、轨道交通、地下管廊、机场、水利、市政和棚改将是重点方向。

《意见》明确,从2015年开始,城市新区、各类公园和开发区的新道路应按照功能要求同步建设;旧城改造应与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整治、地下空开发等相结合。,并根据当地情况统筹安排地下公用隧道的施工。

此外,在《意见》的“严格管理”分项中,特别指出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在地下空室。在已修建地下公用隧道的区域,该区域的所有管道必须进入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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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廊道外的新管道未获批准

“在地下公用隧道外新建管线,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建设部门不予批准施工许可,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批准道路挖掘许可。现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地转移到地下公用隧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的管线工作。”根据意见。“这是最重要的部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人在看完文件后告诉《商业日报》记者,地下管线产权分散,各管线单位各行其是,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施工和管理混乱。然而,对于地下公用隧道来说,将这些垄断单位集中在一起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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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国务院要求各行业负责人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进入走廊,并为不进入走廊的人设置审批障碍,从而确保地下公用隧道建成后的有效性。“目前,河北省一些地方已经建成地下管道走廊,运营费用由财政补贴,进入走廊的企业也感受到了好处,但财政负担很大。”前面提到的河北居民说。据他说,如果电信公司不得不铺设一公里长的管道,建设周期将近一个月。无论是高空铺设线路,还是破路铺设线路,一公里的费用约为15万元,而使用公用隧道的费用大大降低。

国务院发文促管线企业入廊 明确有偿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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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使用的原则已经明确

根据上述CICC报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的第一批10个试点城市,在未来三年内将建设389公里的地下管道走廊,总投资为351亿元。这只是10个城市的投资。据新华网报道,根据目前的城市化率,预计未来三到五年,管道走廊的建设每年将产生1万亿元的投资。

仅通过金融投资很难覆盖这些投资,并且在未来将需要大量的运营和管理费用。《意见》给出了一个更系统的解决方案。

建设方面,推进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参与城市地下公共设施隧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国务院建议优先鼓励进入走廊的管线单位联合组建股份公司或与社会资本合作,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建地下公用隧道业主委员会,并公开招标选择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

《意见》明确了进走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公用隧道建设运营单位支付进走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应考虑建设与运营、成本与效益的关系,由地下公用隧道建设运营单位和进走廊管线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地下管道廊道着眼于长期,可能是50年甚至100年。这种方法非常可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人表示,当地的财政压力不仅有所减轻,将来还可能获得一些收入,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可以通过获得稳定的利润来收回成本。最重要的是,管道廊道将得到很好的维护。

金永祥表示,如果未来水电等管道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进入走廊,那么地下公用隧道在中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如何收费和管理取决于具体实施。这也是相关管道企业通过参股参与建设和运营的一个很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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