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79字,读完约3分钟

□本报记者倪明亚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部分地区体制综合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规划》提出,经过三年的努力,改革试点地区将基本建成推进综合创新改革、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大改革突破。每年,一系列改革措施和重大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复制和推广,形成了一系列示范和带动效应

力争3年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长效机制

在实施进度方面,规划提出2015年京津冀、沪、粤、皖、川、武、Xi、沈阳将研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协调落实相关改革措施,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目标,待条件成熟后,逐级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2016年,我们将全面推进试点地区改革部署的实施,开展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并将成熟的改革措施及时向全国推广。2017年后,我们将推出年度改革试点任务,组织试点地区中期评估,及时推进重大改革措施。原则上,试点地区的改革试点计划为期3年,每项改革试点任务都可以形成一年内可以推广和复制的经验。

力争3年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长效机制

改革试验区有六个条件

《建议》明确了改革试验的重点是协调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充分授权部门和地方,并从三个层面提出改革试验任务:一是明确了需要实施的具体方向和改革措施;二是基本方向明确,风险大、需要中央政府授权试点的改革措施全面推进;第三,正在探索并取得了一些经验,需要在当地进行试点和推广的相关改革措施,以及地方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提出的相关改革措施,可供其他地区借鉴。

力争3年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长效机制

《建议》指出,进行改革试验的地区需要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一是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高度集中,科技力量雄厚,项目众多。R&D人员、发明专利和科学论文数量居前列;二是经济发展进入创新驱动转型的窗口,劳动生产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比重和R&D投资强度位居前列;三是设立或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国家级改革创新试验区,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四是体制机制改革走在前列,经验丰富,示范带动能力强;第五,在稳定增长和调整结构中发挥重要的支柱作用;第六,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和机构。

力争3年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长效机制

根据《规划》,试点地区的选择应与现有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型试点省份、国家新区、省际城市群、创新型试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海外经贸合作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紧密结合。

建立政策措施保障机制

《建议》提出,鉴于改革试验任务的部署和需要,一些探索和开展试点试验的重大改革措施应在试点地区率先实施。改革措施需要暂时调整并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部分约定的,按照约定的程序办理;积极创新支持方式,加强政策协调,在改革实验过程中支持和允许试错、容错和纠错;积极支持实验区的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参与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改革实验。相关地方政府要设计改革试点任务,抓紧落实重大改革措施,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有效形成合力。

力争3年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长效机制

根据该计划,各有关地区的省级政府应组织研究和编制具体的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政策要求,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科技部提出申请,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在部际协调机制下,共同研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建议,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标题:力争3年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长效机制

地址:http://www.7mne.com/rbxw/7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