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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采购量的扩大正式启动。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网发布了联盟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显示,如预期的那样,集中开采将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25个地区展开,涉及首批试点项目的25个成功产品,同时将出台“多次中标”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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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价格和数量,国务院将加快推进数量采购
为进一步缓解“一药难求”的现状,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急(急)救药品等常用药品的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比如,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药品短缺和价格偏高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加快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推广。
今年以来,上海、山东、湖南等地的别嘌呤醇、阿糖胞苷、甲氨蝶呤、硝酸甘油、维甲酸等药物经常短缺;根据此前公布的数据,2018年1月至5月,中国城市公立医院短缺监测点有近2000种药品,包括维生素b1、葡萄糖酸钙、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儿童氨基酸等。,覆盖北京、黑龙江、辽宁、山东、福建、安徽、湖北、湖南、广东、青海和新疆。
业内人士指出,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一般只招价不招量,企业缺乏销售预期,导致“量价脱钩”,药品降价困难;与此同时,原料药市场的垄断导致药品来源价格高,仿制药质量参差不齐,企业生产能力不足,加剧了供应缺口。
为此,2018年11月,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Xi等11个试点地区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以下简称《文件》)。
该文件明确了联合采购会议批准的《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目录,并确定了指定的规格和商定的采购数量;与此同时,为了减少垄断,中标企业的数量从独家改为多家,市场平均分配。
据报道,在飞行员着陆后,27.31%的商定采购总量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与2017年同期最低购买价格相比,所选25种药物的平均价格下降了52%,最高降幅为96%。其中,最初研究的肺癌靶向药物吉非替尼的药价从2280元降至547元,降幅为56%。
今年4月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短缺监测和医疗救助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进。
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药品供应紧缺工作。
会议指出,为了妥善解决药品短缺、价格上涨、垄断等问题。为此,国家卫生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与相关部门赶赴14个省开展联合调查,启动9次咨询联动机制应对短缺,重点协调解决赫赛汀、丝裂霉素、磷酸伯氨喹、乳酸红霉素等药品供应问题。
与此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了三个联合体作为小品种药品集中生产基地的认定工作,确保了约60种易短缺药品的稳定供应,对20种原料药涉嫌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和滥用扑尔敏原料药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处罚。
今年6月,国家医疗保险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宪军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总结称,2018年,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预计将为患者节省58亿元药费和约23亿元药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规模,优化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截至目前,河南省已于8月16日公布了药品价格,而河北、陕西、辽宁、广西、福建和江西也表示将跟进采购数量。
“医疗服务改革极具挑战性。从毒品入手是战略性结构调整的第一步。综合政策工具的不断进步和制度化是随后政策变化的主要焦点。”医学专家赵恒说。
赵恒指出,由于长期以来服务体系的结构性扭曲,服务提供商和产品提供商之间的利益捆绑已经固化,如何突破利益壁垒至关重要。如果采取行政措施,肯定会产生暂时的效果,但会面临服务提供者的反弹。从战略上借助工具逐步推进医疗费用结构调整是一个迫切的问题。
除了增加采购试点领域的数量之外,全国定期会议明确表示,它将进一步加强预警反应,并建立一个收集短缺药物信息的平台;加强药品价格的规范化监管和价格执法;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估,完善激励和惩戒措施;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对垄断和操纵药品市场价格的行为处以巨额罚款、市场禁令甚至刑事处罚。
标题:带量采购扩面启动 招标文件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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