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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中国的第五个扶贫日。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农村贫困人口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群体。
目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仍然是农村贫困人口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44.1%的穷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涉及近2 000万人,其中734万人患有严重慢性病,疾病已成为贫困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
更多的农村穷人受益
只有当每个人都健康时,整个人才能富裕。农村贫困人口一直是我国卫生扶贫的重点人群。
10月16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和医院管理局副局长焦亚辉介绍,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发布了《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治疗工作规划》。 主要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和患有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食道癌等9种严重疾病的农村低收入和极度贫困人口。
焦亚辉表示,该计划是按照“四定两强”的原则实施的。其中,“四个决定”是指“定点医院、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和报销比例”,而“两个加强”是指加强质量管理和责任落实。同时,借助相关疾病的临床路径,规范当地诊疗行为,三级医院应帮助贫困县医院提高基本诊疗能力,合理选择药品耗材和治疗方法,控制医疗费用,促进“一站式”结算和“诊疗后付费”在县域的实施。“上述措施有效提高了诊疗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年多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治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专项治疗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8年8月底,已诊断出261,000例农村贫困人口的严重病例,已治疗226,000人,共治疗996,000人。”焦亚辉表示,目前专项治疗疾病累计报销率达到81.12%,比专项治疗工作开始前高出37.3个百分点。特殊治疗疾病的平均诊疗费用为6205元/人,每种疾病的平均费用与2016年相比大幅下降。
到2020年,将有30种疾病需要治疗
焦亚辉指出,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扩大疾病和被治疗人群的覆盖面,通过培训、监督和评估等方式开展专项治疗工作。同时,对贫困地区定点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帮助,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据了解,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会同民政部、扶贫办、国务院医疗保险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治疗的通知》,将患病人数增加到21人。焦亚辉表示,2018年,各地要在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和急性心肌梗死的基础上,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和终末期肾病进行专项治疗。白内障、尘肺病、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鼓励各地将本地区常见、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特殊治疗疾病范围。”
通知要求加强特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结合新疾病的特点,增加定点医院,以满足诊断和治疗的需要。定点医院的选择应坚持“质量保证、方便患者、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治疗效果。积极推进“一站式”解决,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便捷服务。农村贫困病人住院实行“先诊断后治疗,后付费”,出院时只支付自费医疗费用;对于符合转诊和转院条件的贫困住院患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省内实行“先诊断、后治疗、后付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计划到2019年,需要治疗的疾病数量将增加到25种;到2020年,将达到30种,力争基本建立重大疾病治疗和农村贫困人口保护制度。”焦亚辉说。(金贞亚)
编者:耿沛
标题:让穷人携手走上健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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