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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东盟10国部长代表中国政府和东盟10国政府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盟关于修改和补充协议的议定书》。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该协议是中国在现有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它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了原有协议,反映了双方深化和扩大经贸合作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要。

据报道,《议定书》有500多页,内涵丰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有的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95%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因此,在这次升级谈判中,双方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来促进双边货物贸易的发展。”上述负责人说。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有的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主要是以“区域价值的40%”为基础,标准单一,原产地识别复杂。在此次升级谈判中,双方同意对46个章节中的大部分工业产品同时适用“4位数税率变动”和“地区价值40%”的标准,涉及3000多种产品,包括矿产品、化工产品、木材和纸制品、贱金属产品、纺织品和杂项产品,其中许多产品在中国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这两种原产地标准可以由企业自行实施,这将大大方便相关企业利用FTZ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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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领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协定不包括这一方面。根据双边贸易形势的发展,双方在此次升级谈判中纳入了相关内容。

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运营商方面做出了改善承诺。包括商业、通信、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和交通在内的8个部门的大约70个子部门向我承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份比例限制,扩大业务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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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双方同意在农业、渔业、林业、信息技术产业、旅游、交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和环境等10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双方还同意为相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和其他支持,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更好实施。此外,考虑到电子商务在双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双方还同意将跨境电子商务合作作为新议题纳入议定书,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双方的贸易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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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定书的缔结和签署将为双方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帮助,加快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中国对外谈判中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由贸易区,2002年开始实施“早期收获”,2010年全面完成。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政策的推动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4804亿美元,增长近9倍,双向投资从2003年的33.7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122亿美元,增长近4倍。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超过15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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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区域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10月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升级谈判开始。经过四轮谈判,双方最近就议定书的内容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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